"支持修地铁但请让我们活" 西安劳南站停业商户追问补偿款下落
"支持修地铁但请让我们活" 西安劳南站停业商户追问补偿款下落西安地铁因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销售3800余万元不合格电缆问题备受全国关注,3月29日奥凯公司负责人被判无期徒刑。与此同时,西安地铁所涉又一事件,进入了《法律与生活》记者的视野——西安地铁5号线与6号线交汇站劳动南路站(简称“劳南站”),因房屋征收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去向成谜,遭到商户举报。
3月27日,记者来到西安市碑林区和莲湖区,深入调查这起事件的前因后果。
拆迁征地中的商户损失怎么办
2016年5月25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下发碑房征告字【2016】3号文,决定对“东起第四军医大学友谊西路办事处大门以西,西至劳动南路,南起南二环,北至西北工业大学南门”地块进行征收,用于地铁5号线的建设。
(碑林区政府征收通告)
上述征收范围中,涉及商户的地块共计5.7亩,对外宣称是糜家桥村集体土地,当时土地上已经被马某和郑某两人建成房屋大约8200平方米,由于对商户出租,共涉及商户20余家。
从2016年3月份开始,地铁建设单位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市政道桥公司”)对5号线劳动南路站进行施工,并陆续对商户门口的道路及人行道进行围挡,至2017年3月14日彻底围死,最北端只保留了2.5米人行道可供行人行走,严重影响商户经营。
多名商户反映:因不具备经营环境和条件,打算放弃这里重新选址。但2017年4月,碑林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下称“征收办”)和施工单位向商户们表示,最迟2017年6月底,该地块房屋就会进场拆迁。但直至2018年3月28日,征收办和糜家桥居委会才组织评估,开始正式征收。
在被围挡的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沿街大部分商户经营惨淡,损失惨重。在此期间,商户多次找到市政道桥公司和征收办,要求对经营损失进行部分补偿,均遭到拒绝。
2019年3月29日,记者来到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副总告诉记者:地铁修建的围挡确实对沿街商户的经营有影响,但是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对围挡损失进行赔偿,地铁是公益事业,这(围挡补偿)口子不能开,要是开了,全中国的老百姓都站出来(要这部分钱)了。
对此,商户们心里一直有个疑问:在西安,因为修建地铁就可以恣意围挡?就可以“合法”地围死合法经营的商户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合法经营的商户的合法权益就不受保护?
更让商户们气愤的是,碑林区征收办和糜家桥居委会从来没有给商户们出示过任何征收协议、补偿标准、评估标准等相关文件,却强行将部分商户在租用期内的商铺进行评估和拆毁。
在碑林区政府的征收公告附件里,商户们发现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内容: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超过补偿协议约定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按房屋评估价值0.1%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也按原标准2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2018年4月13日,碑林区六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商户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搬迁并腾退房屋。大部分商户都按照政府要求彻底关门停止了经营,但是因为征收补偿并没有进行商谈,不符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所以也没有商户腾退房屋。直到2019年3月17日,碑林区政府多部门对最后一家商户进行了强制拆除,商户们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一直耗费着财力和精力。
据一位商户计算:从2016年5月至今,其所租房屋总面积近1000平方米,这两年的停产停业损失已经近百万,租房合同终止日期是2020年5月,还有超过400万的两年预期收益。
“如今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更是赔得倾家荡产了!”这位商户称:“我们支持修地铁,但请让我们活!”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失踪
3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糜家桥居委会。居委会副主任胡建安告诉记者:现在已经拨付1.1亿元,其中8000万元已经用于给居民分红,剩下3000万有部分用于装修评估的补偿,剩下的村里自留用于其他方面开支。居委会主任沙根定也对记者说:“我们得到的只是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钱,还有一点零头用于装修补偿,总共是1.74亿元多一点,再没有收到其他任何补偿。”但当记者要求查看相关文件和补偿标准时,遭到了沙主任的拒绝。
那么,临时安置补偿款和停产停业损失款究竟有没有呢?记者多次来到碑林区住建局和征收办,都未见到主管领导,工作人员留下电话后,称会向领导汇报,然后给记者打电话,但两天时间里,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3月29日下午,在碑林区委宣传部的协调下,记者第四次来到碑林区住建局,见到了一位陈姓主任,当问到是否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等款项时,陈主任明确答复:“有”。这与糜家桥居委会沙根定主任的说法大相径庭。
该笔款项究竟有没有?如果有的话去了哪里?住建局陈主任未向记者提供相关标准和款项拨付情况。
3月30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负责劳动南路片区负责征收工作的武双宝,再次确认了存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的情况。
随后的一个多星期时间里,记者又多次联系碑林区征收办,征收办工作人员先是说下周三(4月3日)接受采访,领导因为天津市驻西安办事处的拆迁问题要去天津市出差,随后又在4月3日记者联系采访时表示:明天我们领导才能接受采访。然而,从联系采访到记者发稿已有半个月的时间,碑林区征收办对记者的采访只是一次次推诿,拒绝出示任何征收手续和文件协议等相关材料。
(位于富海明都酒店的碑林区地铁五、六号线征收办)
土地重复征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此次西安地铁5号线劳动南路站共征收糜家桥居委会土地5.7亩,而有人举报称其中只有2.3亩属于糜家桥居委会集体土地,另外3.4亩是属部队征地时一并征用的代征路、绿地,产权归属西安市政公用局。
3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西安市国土局莲湖区分局,该局建设用地科师科长向记者介绍:该地块的立项、征收等手续并没有通过莲湖分局,地铁办有专门负责国土征收的部门,莲湖分局并没有插手该地块的征收。
3月29日上午,记者又辗转来到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该局一领导告诉记者,现在市政公用局已经改制,具体底案应该去保亿隆基中心二楼找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下称“西安市城管局”)的冯处长帮助查询。
在保亿隆基办事大厅,记者在西安市城管局的帮助下,见到了分管代征路和绿地档案管理的王所长,王所长向记者介绍:对于糜家桥居委会这块代征路的情况,我们早就进行过查询,2007年以后的代征土地已经全部移交给市政公用局,但该地块是在2007年以前由部队进行的代征,所以并没有移交,可以肯定的是,已经征收的土地,不会返还给村集体,其土地性质就是国有用地,而不是集体土地。
3月29日下午,记者又赶到第四军医大学友谊西路办事处,因已接近下班时间,门卫工作人员把了解该地块征收情况的办公室范主任电话告知记者,电话中范主任向记者介绍:我是1989年参加工作的,这个地块是1979年部队进行的代征,当时负责代征的领导已经90多岁,现在正在第二干休所退休养老,地籍资料已经移交给第四军医大学的营房管理部门了。
由此可以确定,地铁部门征收的糜家桥居委会这3.4亩土地已经被部队征收为国有用地,只是没有移交给市政公用局,地铁对糜家桥居委会这部分地块的征收属于重复征收,巨额征收补偿款被非土地所有人领取更是涉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在该3.4亩地块上建房出租的马某和郑某,至今已经经营了约30年的时间,他们与糜家桥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不得而知。
对此,糜家桥居委会主任沙根定表示:这么多年这块土地就是我们糜家桥的集体土地,如果产权是部队的,部队怎么不来要钱,而是把钱给我们糜家桥居委会呢?
修建地铁时的围挡已经让商户们损失惨重,而应得的补偿又得不到,让商户们彻底陷入绝境。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去了哪里?3.4亩地块的产权到底归属哪里?
对于此事的进展情况,本刊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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