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冷箭”!东莞一招商引资企业被“坑”损失惨重
“拿在手上13年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悄悄的”被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注销了。”东莞市东坑平谦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以下简称:平谦公司)激动地对记者说。16年前,由于看到东坑镇政 府专门制定的(东莞市东坑平谦日本企业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平谦公司相信东坑镇政 府在招商引资时“保证解决工业园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承诺是真实的,平谦公司决定到东坑镇投资开办工业园,与东坑镇政 府的窗口企业经济联合总社签订了(平谦工业园有偿使用土地合同书)。合同签订后,东莞市规划局向平谦公司发出了七份(土地规划许可证)。2009年以后,由于平谦公司与东坑镇政 府就国家政策是否发生变化、东坑镇政 府是否因此可以不再解决平谦工业园项目用地问题、合同因此不再履行等问题发生争议并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分别于2012年和2017年作出两次裁决: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国家政策的变化对合同没有约束力;合同继续履行。裁决生效后,由东坑镇政 府、东坑镇土地储备中心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组成了“平谦事务工作组”,专责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和合同继续履行问题。当平谦工业园公司正在和东坑镇政 府就执行生效裁决书问题和其承诺的项目用地手续办理问题进行谈判时,在事先没有接到土地主管部门的任何告知,土地主管部门也没有举行注销听证的情况下,忽然发现有关部门于今年2月发出的注销七份(建设土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这让“土地实际拥有者”平谦工业园公司不知所措,而在此之前的十几年时间里,平谦工业园公司都在为这块土地缴纳土地管理费及土地出让金。据媒体报道,注销了规划的土地于3月16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了挂牌出让,编号“2020WT020号地块”。平谦工业园公司这才惊愕地意识到,自己被东坑镇政 府“忽悠”了,完全被蒙在鼓里,上亿元的投资被“坑”。
招商引资“联姻”因地产热“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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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示注销7个(土地规划许可证)示意图)
据了解,平谦工业园公司和东坑镇政 府2002年“牵手”开始,到2004年“联姻”,再到地产热低价飞涨而“决裂”因政 府毁约的纠纷谈判至今,已经走过了18年,一代人的时光。“因为毕竟我的合作方是政 府,它当初向我们招商引资时承诺解决工业园的项目用地问题,并且还专门为平谦工业园制定了规划,我们还是相信政 府有一定公信力的,所以在政 府毁约后,谈判都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根据两次仲裁,裁决政 府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我们也希望政 府能守约尊重法律,完成合同的履行”,平谦工业园公司一位负责人如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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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截图)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于2月25日“悄悄”发出的公告内容是,根据原(广东省实施<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用地,逾期未申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的规定,因东莞市东坑平谦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在证件有效期内未办理申请用地手续也未申请延续,该证件已失效。根据(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编号2007-26-00002、2007-26-00003、2007-26-00004、2007-26-00005、2007-26-00006、2007-26-00007、2007-26-00008”7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东莞市的实际情况,是用地企业先向镇政 府提出用地申请,镇政 府向企业出具申请表格,企业填写后,镇政 府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然后再交给市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必须要先过镇政 府这一关,镇政 府同意申请才能上市土地管理部门,我们已经办理了土地使得权证的87.4亩土地,申请用地的流程都是这样的。从2009年起,我们与东坑镇政 府就土地是否继续供给问题产生争议,正因为镇政 府不理睬我们的用地申请,我们才需要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项目用地是建设工业园的根本,打了近十年官司,为的就是要解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下的土地供给问题。2017年底官司打完后,东坑镇政 府又专门成立了“平谦事务工作组”,各方一直在协商继续履行合同问题和解决项目用地供给问题,平谦公司一直都在向第一关的东坑镇政 府申请用地。因此,政 府注销公告说我们没有在一年内申请用地,完全是不符合事实的。”平谦公司一名负责人回应。
据媒体报道,平谦工业园公司是2002年东坑镇的招商引资项目,通过东坑镇政 府的承诺及(东莞市东坑平谦日本企业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平谦工业园有偿使用土地合同书)、(平谦工业园用地情况示意图)等相关文件,平谦工业园公司将获得548.88亩土地,并被分为24个地块。截至2010年7月5日,地块01-15共310.75亩土地已经办理征地手续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地块16-19共87.4亩土地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剩余地块20-24未办理用地手续。
而310.75亩土地对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是被注销上述7个,其中,被挂牌出让的2020WT020号地块就是310.75亩土地中的一部分。
“打冷枪,放冷箭,我们完全不知道,我们还等着政 府遵守约定,履行仲裁结果,正积极和政 府沟通,每年也按期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土地管理费,已经投资了亿元资金”,平谦工业园公司负责人没想到,“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直接就对我们专属的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静悄悄的就注销了,我们还傻乎乎的等着他们(政 府)履行仲裁结果”。
平谦工业园公司负责人坦言,“东坑这个坑挖的够深,防不胜防。”
争议土地“挂牌出让”有违“净地出让”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挂牌出让,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即使不考虑生效的裁决内容,挂牌出让的2020WT020号地块也属于有争议地块,没有达到“净地”的要求,也是不具备出让的条件的”,一位熟悉此事的法律界人士坦言。首先,上述310.75亩土地的法律关系属于平谦工业园公司,而且这些年平谦工业园公司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违约的东坑镇政 府通过法律的途径在解决处理,仲裁裁决也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说,争议直到今日一直存在。其次,既然争议存在,仲裁裁决在没有执行完成之前,政 府部门作为执行法律的部门,是不能强行通过行政手段改变仲裁裁决结果的。取消仲裁只有一条路是合法的,那就是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其他的方法都是以权代法,有违依 法 治 国的基本原则。
“东坑方面曾经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但被法院驳回申请。”平谦公司一名法务人员称。
那么为什么行政部门会不顾仲裁裁决结果,将一块争议的土地“悄悄的”注销合法手续,并强行挂牌出让呢?
据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你也不想想现在东莞的土地多值钱,和2002年比,翻了多少倍,和卖地带来的巨大收益相比,政 府会怎么选择,这个还用说。而且现在东莞能卖的土地那么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曾表示:“诚信守约是民事合同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作为一方民事主体的更应带头守约践诺。明确在民事合同的履行中作为合同主体的的基本规则,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平谦工业园公司和东坑镇之间的合同纠纷中,能否维护自身权益?对此我们也将持续关注。(灯塔新闻深度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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