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草:《分权制衡的民主管理游戏》(修订稿)
苏小草:《分权制衡的民主管理游戏》(修订稿)一、生命权、财产权、发展权和平等自由权利是道德的基石,不能尊重和保障以上权利的所谓‘公有制’不存在道德价值。自愿救助弱势群体激发美德,强迫付出损人利己制造罪恶。由于人性中有‘恶’的一面,公有制不能规避不劳而获的‘至恶’而不可能发展完善,私有制能够规避不劳而获的‘至恶’而可以发展完善。因此,私有制是符合人性的经济制度,实行私有制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精神信仰之道德(平等自由),物质信用之理论(契约交易)以及两者相连接的博爱伦理(互爱互助)这是社会学构建的基础所在。确立私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形态和确立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形态是根本不同的,尽管两者均存在一定的福利。前者的福利来源于可激发美德的自愿,使整个社会走向积极蓬勃;后者的福利来源于制造罪恶的强迫,使整个社会走向消极堕落。
二、民主不只是维护自身的权利,还是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只愿享有民主权利而拒绝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旦违反平等的规则必须得到某种惩戒。很多国人口口声声要求民主,但不知道民主是一种日常的生活方式,不愿把民主应用于日常生活之中,这就是假民主。只强调自由而忽视规则意识,永远也无法实现民主。平等规则之下的自由而非平等规则之外的自由,这就是民主。大多说国人依然严重匮乏规则意识,行为模式处于文明人之外,民主任重道远。知其不可而为之,谓之:无耻;不知其不可而为之,谓之:无知。上智者,知其不可而为之,无耻也;下愚者,不知其不可而为之,无知也。上智必无耻,无耻必下愚,下愚必无知,无耻和无知从来都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
三、关于《分权制衡的民主管理游戏》(修订稿),请群友讨论酝酿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1、群主和副群主各一名(长期常任或选举),三位主法(长期常任或选举),六位群法(定期选举)。
2、有人投诉违规,六位群法受理,一人认同移出,提请群主或副群主发布警告令;二人认同移出,提请群主或副群主发布黄牌警告令;三人认同移出,提请群主或副群主发布红牌警告令;四人及以上认同移出,提请群主或副群主执行移出令。
3、无视警告,依然有人投诉违规,三位主法受理,一人认同移出,提请群主或副群主发布红牌警告令;二人及以上认同移出,提请群主或副群主执行移出令。
4、无视警告,依然有人投诉违规,群主或副群主受理,提请群主或副群主执行移出令。
5、任何人都不享有违规豁免权。群主因违规被罢免或移出,副群主代理群主之职并协同主法开展补选群主工作;副群主因违规被罢免或移出,群主协同主法开展补选副群主工作。主法或群法因违规被罢免或移出,群主和副群主协同其它主法开展补选主法或群法工作。
6、为保障群友平等自由地交流与对话,制订如下群规细则。A:不得谩骂侮辱群友;B:不得互相人身攻击;C:不得恶意刷屏或霸占群聊空间;D:不得发布广告、个人宣传品等;E:其它禁止事项。
7、如若当事人不服群法、主法或群友提请群主或副群主的判罚,群法或群友提请的判罚限期向主法申诉,主法提请的判罚限期要求复审。主法拥有驳回申诉或复审的终审权。
8、群规的修改及补充完善由群友提请主法讨论修订并2/3多数票通过执行。
9、本《民主管理草案》构建的是分权制衡的体制机制,能够充分体现‘多数取决,保障少数人的权利’的普世民主原则。群主或副群主只拥有警告或移出人的执行权而不拥有相关决定权;警告或移出人的决定权主要由六位群法取证行使;三位主法的职责重在释法和修法,拥有驳回申诉或复审的终审权,仅拥有有限的警告或移出人的决定权。
备注说明:不能涵盖对所有行使公权者进行罢免或移出的体制机制无法成就真民主,即便可能存在某种民主形式,也只可能是假民主。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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