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建“敬老基金”,农村真的太需要
2010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龙苴镇葛庄村老人王维喜遵从老母亲遗嘱,用母亲留下的零花钱和丧礼金建立了“敬老基金”。从此,每年重阳节,他所在的葛庄村里90岁以上的老人都会收到来自“敬老基金”的“敬老红包”。在他的影响下,葛庄村共有12位村民陆续给“敬老基金”捐款,全村孝老爱亲的风气已然形成。2016年9月,王维喜荣登“中国好人榜”。笔者一贯不是太赞成“中国好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提法。因为按照习惯性理解,只有上了榜的才是“中国好人”,没上榜的那就不是“中国好人”,那绝大多数勤劳善良的中国人该如何归类?被评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才是“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未能被评为“文明城市”的城市就不是文明城市,未能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就不是文明单位,这么想想似乎相当别扭。
但作为农村老人王维喜,能遵从老母亲遗嘱,用母亲留下的零花钱和丧礼金建立“敬老基金”,以孝老爱亲赢得社会的赞誉,并荣获官方授予的荣誉,那绝对是实至名归。笔者也是在农村长大,深知在农村提倡孝老爱亲的重要性。
我们知道,每月仅有几十元养老金的农村老人们因为经济不能独立,只能依赖于传统的“养儿防老”。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农村老人晚年凄惨,不但在田间劳作直至“干不动”,更严重的问题是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更不要奢谈“老有所乐”了。
就在本月5日,新京报官方微博(@新京报)发表了一条微博称,12月4日下午,北京东城区永定门东滨河路人口文化公园附近,一老人身体僵硬躺在路边。今晚获悉,经抢救,老人宣告死亡。警方表示老人并无外伤。经常照顾老人的刘大姐介绍,老人名叫张昌,年过九旬,河北蓟县人,来北京七八年了,“听说有儿子与儿媳,但从未见过面”。平时住在桥洞里,以乞讨为生,受大家接济。
我无意指责他的子女,因为他的子女也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在农村或也晚景凄凉,没有能力自保。但我要指责他的孙辈,90多岁的爷爷其实是长期在外流浪,你们未能尽到后辈应尽的责任。老人如今客死他乡,你们也将背上一辈子的“骂名”。因为即使你们也生活窘迫,但在如今农村,给爷爷“一口饭”的能力总是有的。即使这个家庭特别困难,农村还有一个按照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补助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九旬老人,基层政府绝不会视而不见。
造成类似惨剧的根源,在于农村传统孝道被大大弱化。这主要缘于几十年来对传统文化和道德的破坏,虐待父母也不会被绑在祠堂的柱子上被族长鞭打,且乡绅乡贤也已基本消失,法律又没有随之跟上,导致农村儿女不能善待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现象相当普遍。此外,几亿青壮年外出打工,导致老人“老无所养”现象也较为严重。同时,由于医疗保障制度仍不完善,患病老人因支付不起医疗费而在家“等死”的惨剧也时有发生,甚至通过故意犯罪谋求坐牢,以实现“牢有所养、牢有所医”的怪事也并非个案。
在一个传统养老体系遭到冲击,现代养老体系尚未建立的当下农村,急需要引导村民,营造一个孝老爱亲的社会氛围。而七旬老人王维喜建立的“敬老基金”,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在鼓励孝道方面可以说是个非常有益的尝试。因为当一个乡村都以“敬老、爱老、养老”、善待老人为荣时,那些不孝顺老人的村民,在村子里就会被人看不起,个人也就失去信用。谁愿意与一个连父母都不孝顺的“蠢子”做朋友、做生意?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社会如何对待老人,反映出一个社会的良心,更是测量一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最好标尺。王维喜老人的尝试是有效的,文章称“葛庄村共有12位村民陆续给‘敬老基金’捐款,全村孝老爱亲的风气已然形成”,就说明了“敬老基金”对引导当地社会敬老爱亲,已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古语云:“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等您的父母都去世后再来后悔。对于农村那些经济条件并不算好的人而言,也应该尽力照顾好父母,才不枉为人子,也不枉为做人。更何况你们如何对待父母,也是为子女树立榜样。即使仅仅为了自身即将到来的晚年,也请善待父母!
笔者建议,官方应该大张旗鼓地宣传王维喜老人的做法,并拨付一定的配套资金以示鼓励,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为这个基金捐款的行列。各地基层政府,有必要推广这一做法,找一个乐意设立“敬老基金”的带头人,甚至可以由政府出资,设立启动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让“敬老基金”在全国生根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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