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加:牵手、聚餐、买菜都“违纪”,权力重于泰山,权利轻于鸿毛?
文/陈加当公权或者伪公权太过傲娇,私人权利便往往被忘到墙角。
近日,有媒体曝出青岛滨海学院将学生“搂抱、牵手”等行为视为违纪。在学校的违纪名单上,不仅有学生的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甚至详细记录了学生牵手搂抱的时间和地点。据悉,该校的一名学生因和女友在校内牵手,便被记过并惩罚清扫厕所。
此事一出立即引发关注,许多人感慨,都读大学了还不准谈恋爱么?高校的学生们大多已是成年人,竟要因恋爱拉手而被罚扫厕所,荒诞至极。
而这背后,更大的问题,不管是在教育领域,还是其他社会领域,不管是学生群体,还是其他群体,往往被借由规范、管理之名,侵犯甚至剥夺了个人的正当权利。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就在不久前,山西屯留县几位教师因放假后自费聚餐饮酒,而被当地纪委通报批评。而另外两名来自福建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也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而遭通报。
强调权利意识,并不是要否定规范管理。无论是校规,还是一些单位机构的纪律,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这种合理和可行要建立在维护个人权利的边界上。一旦突破这种边界,这样的规定或者纪律,就走向了另一种不规范的极端。
比如,据媒体报道,在青岛滨海学院,学校还要求学生一律黑色直发,不符合的要向班主任开一份“头发证明”。我们见过“死亡证明”、“夫妻证明”、还有各种各样的证明“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甚至““我是我”,青岛这所学校如今发明了“头发证明”,也算是“冗兵繁政”的另一个哭笑不得的笑话。
而这种笑话的背后,则是对学生个人权益和诉求的赤裸裸的俯视。
更可怕的是,一旦当这种俯视成为一种习惯,在“权利”认知上的偏差,就会越滑越远。
“男女拉手算违纪,自费聚餐遭处分,路边买菜被通报,我们从这些事件中看到的,是个人权利被无视,正当权益被迫服从公权甚至伪公权。”
还拿青岛滨海学院为例,其学校一孙姓处长认为,“所有管理与被管的过程都是矛盾的,很多毕业的学生回来都很感激学校。”由此看来,一种“我管你是为了你好”的人生导师意味又扑面而来。
校方自始至终都将自己视为“管人的”,将学生视为“被管的”,而非一种姿态平等关系。相较于“管人的”,“被管的”就似乎没什么权利可言,当这样意识泛滥,就难免不把学生的个人权利当回事。
按照校方的说法,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以“德”立校,这固然美好。但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制定的诸多“奇葩”纪律,“牺牲”学生们的个人权利和人身自由,就与“德”南辕北辙。
男女拉手算违纪,自费聚餐遭处分,路边买菜被通报,我们从这些事件中看到的,是个人权利被无视,正当权益被迫服从公权甚至伪公权——为了实现某一目标,个体被放置于无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山西屯留县纪委和福建宁化县的相关行为已经得到改正,而对于青岛滨海学院的“拉手罚扫厕所”,我们期待能有一个更好的回应和修正。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个人权利最终被摆正,不能靠舆论压力,而是要打破“权力重于泰山,权利轻于鸿毛”的思维惯性,要普遍形成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敬畏意识。这种尊重和敬畏,应走在所有规范和纪律的前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