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6-10-24 01:09:04

周蓬安:“王文军案”回帖,暴某圈集体欠教养

  “国庆长假”第二天,本人微信公众号迎来了历史上最为密集的留言,从下午三点多开始,几个小时内在同一篇文章后面竟收到了100多条回帖。开始我是不分青红皂白包括谩骂帖一律“移入精选”,后系统提示“超出精选留言数量限制,请重新选择”,我知道被“移入精选”的已超过100个回帖了。我看了下历史回帖,发现当天回帖已经过百。


  在一个只愿意看而不愿意留言的网络环境下,如我这种写严肃性时评,公众号粉丝并不算太多的作者,是什么样的文章会在短时间内引来这么多的回帖?一般情况下,在短时间引发多人关注的都是刚发布的新帖,只有趣味性特强的帖子才会持续被人关注。而笔者的这篇题为《太原讨薪丧命案,检方缘何袒护恶警?》的文章,中规中矩,应该说毫无趣味性,而且发表于9月19日,离2日下午集中收到回帖已相距近两周。

  其实,笔者当时在发微信公众号时还特别写了一个说明,称:该文写于2015年1月6日。因早上所发《辽宁全国人大代表团,似富人俱乐部》(请网上搜索,该文在人民网、新华网都已发出)一文通不过,特找一篇旧文填充,而这个快两周年的案子至今无进展,笔者还是希望推动一下。

  2014年12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民警王文军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4年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检察院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2015年1月8正式起诉王文军故意杀人罪。2015年5月18日9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也就是说,该文非9月19日所写。那么重发原因有二,一是头天晚上所写“辽宁贿选案”的评论通不过审核,以该文补充,以免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在该日“开天窗”,使关注我的网友失望;另一个原因,是我头天网上与网友聊天,有人提到“王文军案”已经快两周年,这件有视频、图片的案件,不该这么“一拖再拖”,我重发该文,有提醒当地法院不要忘了这个案子的意思。


  令笔者意想不到,恐怕普通网友也无法理解。该文在沉寂近两周之后却突然爆发,上百人集体围攻,为王文军“洗地”,回帖内容充满着无知、狡辩、低俗甚至更多是谩骂,笔者频繁地将这些回帖“移入精选”,以让广大网友体会他们蛮横不讲理,低素质、低品德的真面目,供社会更深入地讨论“王文军案”及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今天,笔者特将这些回帖归纳为几类,供广大网友讨论:

  第一类是拿美国警察用枪说事。第一个帖子是由一位ID为“zrlly逆风??雕刻态度”、显示地址为“意大利阿斯蒂”的网友所发,虽然暴露出其知识面狭窄的问题,但还算文明。该留言称“王文军事件的现场录像已经公开,依法治国是习大大的治理方向,相信200万警察对此事件早有公论,不必把自己鼓吹成救世主一样神,另,如果文军为在美国出警的一线警员,袭警嫌疑人恐怕早就变成枪下鬼了,人不畏法律谁之过?”

  笔者早在《痛斥恶警是对好警察的褒奖——也说“洗地”》一文中就已经指出,拿美国警察用枪说事,这是不顾及美国是个私人可以持枪的国家,警察处于高度危险和紧张的状态。而“王文军案”的死者,在身上最多也就只能掏出个手机来。

  此外,这名网友的回复,似乎“王文军案”最终的判决结果得由全国200万警察说了算,而不是法律说了算,实在“法盲”一枚。

  第二类是拿受害者是否“讨薪”来说事。说心里话,笔者在发该文时原本是要回避“讨薪”一说,以避免争论的。原文中的“讨薪”二字已被全部删除,但却忽略了标题中的“讨薪”二字,算是我的失误,这也是导致部分只会谩骂的ID拿央视视频来说事的原因。

  笔者原文之所以使用了“讨薪”二字,首先因为这是新华网《太原讨薪女子命丧派出所涉案民警被批准逮捕》一文中的内容,而且百度百科“12·13山西讨薪亡人事件”虽已有20个历史版本,但名称始终未变。即使以央视视频内容为准,那些无工可做的异乡农民工,也是处于“等薪”状态。因此,是否“讨薪”并非问题的实质,且央视也并非权威。此外,央视视频显示的“不准拍照”合法性也已被公安部的新规所明令否决。

  第三类是狡辩王文军无罪。这一类人绝大多数不说事实,只会谩骂,缺乏教养。笔者告诉他们两点,一是王文军由开始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到随后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最终是否有罪应由法院说了算。此外,“空降”太原的市公安局长汪凡在事发20天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也可以窥见王文军的作恶,已经侵害到警察群体的利益。汪凡指出:面对问题,怕的是不敢直面问题,不能勇于担当。作为一把手,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只要我在这个岗位一天,就绝不会任由害群之马损害太原公安形象。乱象不除、绝不收兵!

  第四类是威胁社会。有跟帖称若王文军被判有罪,警察将集体怠工。估计自感不妥,然后删除。也有人发帖“强烈呼吁取消110,请周政协委员来保护人民群众”,我就在想,纳税人养着大家,我们都该各尽其责,否则“滚蛋”。

  第五类是威胁我本人。有回帖骂我是“美帝势力的走狗”,有的发帖称“请问你是不是第五纵队的人”,有的“建议检察院好好查查你这个政协委员”,更有一名ID为“⑩萌宝爹”、地址显示“俄罗斯加里宁格勒”的网友威胁我“你马上和锐锋律所那几个一样的下场,拭目以待。”

  面对这类“老一套”的威胁,我是见识得太多了,他们吓唬不倒我。

  第六类是纯谩骂。笔者这里先引用一个故事。传说有一次,有人骂佛陀,佛陀问他说:“你送礼物给别人,如果别人不接受,那该怎么办?”

  “自己带回去啊!”那个人说。

  佛陀于是说:“同样的道理,我也不接受你的骂,请你自己带回去吧!”

  对这类谩骂帖,因为相信他们也都是父母生的,所以开始就一律放行“移入精选”,以便其他读者能感受到某一个圈子的低素质、低教养。

  而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为何出现如此之多的回帖?一般认为有三种可能:

  一种是某有利害关系的组织行为。网上对此议论的也颇多,属于“你懂的”,这里就不再赘述。但考虑到2号是休息日,且发生在文章发布近两周之后,因此这种概率应该非常低。但笔者对某些人还是抱有一种希望,那就是有机会给他们免费讲一讲“自媒体时代如何应对网络舆情”?教化他们别搞“下三滥”的谩骂。

  另一种是某些人雇佣“水军”。这种情况在网上屡见不鲜,他们不但通过大量发帖企图把水搅浑,更希望通过胡搅蛮缠、谩骂等手段混淆视听,更有通过威胁等流氓手法希图逼作者就范。但他们忘记鲁迅先生的名言“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尤其是在一个开放、启蒙的网络社会,人人喊打“水军”的网络环境几近形成,“水军”该扔进历史垃圾堆里去了。此外,“王文军案”已经拖延近两年,相信相关人员花钱雇佣“水军”的积极性也不是太高。

  那么最有可能出现的,就是某微信朋友圈的集体行动。笔者朋友圈太多,多到甚至欢迎“踢群”的地步,有时候也注意到帮助投票的求助帖,我也会积极参与。但同时也隐约发现,一定会有某朋友圈集体参与某一话题讨论甚至集体谩骂对方的现象。就“王文军案”而言,官方迟迟不做判决,但“人人都是自媒体,个个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怎能阻止网友的持续讨论?可非常遗憾的是,每当网友讨论这个话题,都会引来“一大波”谩骂帖。而纵观本人微信公众号中有关“王文军案”话题,在半天时间即收到百个跟帖,且突然改变此前跟帖的言论方向,“一边倒”地指责甚至谩骂作者,应该说是明显带有“朋友圈”的组织特性。而“帮亲不帮理”甚至充斥谩骂的跟帖,却分明充分暴露出这个“朋友圈”的集体欠教养。

  当然,今天发帖称他们“集体欠教养”,或许会引来更大范围内的谩骂,但若果真如此,则进一步佐证了本文观点的无比正确性,他们的“集体欠教养”会被更多的网友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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