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伸冤老警 发表于 2016-5-19 15:07:01

凄凉晚景的黄骅“老警”

凄凉晚景的黄骅“老警”
——记两位毕生奋斗在公安一线的“老警”
老警(其实严格的说应该算是合同制警察,或是辅警、协警,又或是临时工),为尊重他们的人生经历以下姑且称他们为“老警”,这也是六位年近花甲的人最好的人生写照。
以下仅以岳飞的《满江红•写怀》为两位老警赋辞一首,其人生虽无岳飞般轰轰烈烈,但却有着岳飞般凄惨人生晚景,以此歌曰:
满江红•陈情
劳碌半生,回头望,历历犹新。化难险,佑护一方,足慰生平。抛却身后利与名,不问兰亭且惜行。重抖擞、老骥仍伏枥,何以惧!
老有依,天伦趣。暮日新,道长明。盼长乐,惯饮淡饭粗茶。无奈事事巧卖弄,凄凉晚景哪人听!花甲年、十载心酸路,以何生?
这两位主人公均来自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一个临海的城市,他们的名字分别是滕相如(61岁)、李长怀(61岁),岁月的斑驳已渐上眉头,但心头的沧桑……何年何月何时?
近三十年前,这两位“老警”或许也像“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的歌词中写到的那样,在充满希望的改革大潮中前行,在感慨生活日新月异的同时也发自肺腑的赞美着未来,并用青春和生命守护着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岁月如梭,光阴荏苒,当年健硕的青年已经进入暮年。原本应“会桃花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的年纪却因没有养老保障而四处奔波、求助,至今历时十度寒暑。看到昔日同事都“路透江东、儿孙绕膝”,此时此刻又何其悲凉!
此时此刻,对于这两位“老警”来说,“现实”是没有人情味的、冷漠的,甚至于有点残酷,一生为之奋斗并引以为傲的职业到最后被打上一个“零”的烙印,对于他们这样满心准备回家颐养天年的老人来说,无疑打击是巨大的,也可以说是终生无法承受的。两位老警无数次扪心自问,自己为之一生的职业难道换来的是如此的结果,难道当初选择的(或被选择)的这条路本来就是条死胡同,到头总是一场空。无限止的被拖延退休时间,无限止的被各地方部门推来推去,几度心喜几度哀伤,身心已经被折磨的疲惫不堪。回头看看这些年的路,哪一条是自己走错的,还是造化弄人、世态炎凉。下面请各位有心人看看这两位老警的一生吧,也许算不得成就非凡,但也足可以配得上“人民警察”这几个金子般分量的称谓!
下面暂按年龄大小介绍一下两位老警的生平,也算是对他们人生轨迹的简要概括。
滕相如,男,汉族,初中文化,党员,1954年10月9日出生。1970年11月在齐家务人民公社任水利工程员;1972年调齐家务人民公社农机修造厂工作;1973年调齐家务农机站司机;1982年12月调齐家务人民公社任司机;1988年调齐家务派出去工作,并于1989年3月参加河北省公安系统合同制警察民警考试,成为合同制民警,并工作至今。
李长怀,男,汉族,1954年11月3日出生。1977年至1987年在黄骅市羊二庄乡政府工作,时为水利助理员、交通助理员、经济联合社;1987年由乡政府派往派出所工作,并于1989年3月参加河北省公安系统合同制警察民警考试,成为合同制民警。
两位老警多则从事警察工作27年,少则25年,并在派出所单位内分担分管过不同工作项目,在一线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并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在工作中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尊敬,有口皆碑。在社会维护治安、打黑除恶、解决纠纷、利民办事等方面也作出应有的贡献。这近30年有多少各夜晚守在公路执行站岗任务,有多少不分昼夜处理乡村突发的事件,有多少次雷霆之力和谆谆教导使冲动的年轻人回头是岸,有多少不顾个人安危的勇往直前。这一条条一件件哪里配不上 “人民警察”这几个字!在身体健康方面,两位老警多有胃病,为什么?那是风餐露宿的赏赐;多有腿病,为什么?那是昼夜寒暑的恩典;比起这些身上因抓捕、护佑造成的伤痕有算得上什么。生活和家庭呢?又有多少次能守着家人过过一个礼拜、端午、中秋和春节。这一条条一件件又哪里配不上 “人民警察”这几个字!
的确,人民警察职业是高尚的,是一个能诠释人生经历的值得尊敬的职业。那为什么这两位看似人民警察的“警察”临近退休之际却成为无业游民了呢?各位有心人看看历史不难了解,1989年河北省招录合同制民警,两位老警经考试合格后聘为合同制民警这条线是清晰的,也是有证可查的。1990年1月,公安部《关于停止招收合同民警的通知》(公发电〔1990〕170号)下发后,各地陆续开展了合同民警的清退工作;1996年2月,公安部又下发《关于做好清退合同民警收尾工作的通知》。但据公安部《瞭望周刊》资料显示,至2003年8月以来清理工作还在进行。当然各地清理程度不一,但清理的原则是“哪里来的,回到哪里”或“妥善安置”。以这几个老警的出身应该回原单位乡政府,但是为什么他们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并没有回到原单位而是继续留在了公安系统,并工作至今成为没有身份的“临时工”呢?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特色,两位老警原属于乡政府编制,原属人民公社八大员(在此不解释,可查),后成为公社成员,再后被推荐或委派到派出所工作,原则上身份不属于公安系统人员。但在1989年合同制民警考试后正式录用起应视为公安系统人员,只是多了个“合同制”的称谓。
话回到为什么清退至今两位老同志依然工作在公安系统,如果得知自己到退休不但没有身份,来最起码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都没有,甚至工资少的可怜,他们还会坚持在公安系统继续工作吗?是他们根本不具备起码的社保常识,还是具有崇高的贡献精神不求个人回报,还是其他原因?这里的其他恐怕就复杂多了,复杂的两位老警的待遇及退休事宜一拖再拖将近十年。根据两位老警自述,他们不约而同的在八至十年的过程里数次找过时任的领导,得到的是安心工作,将来会解决待遇等问题的答复。可随着领导的更替,政策的变化慢慢的这种希望变成了奢望和失望。这里面就产生了很多分歧与问题:
第一,有人说哪位领导答应的找哪位去。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说法。社会企事业单位有权责承继性,后继者有义务去解决前任遗留的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辞退,但至今没有辞退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第二,到底有没有政策解决途径?据两位老警讲述,的确实有的。全国合同制民警、协警、临时工清退时河北省公安厅有一批专门针对此类人员的待遇解决办法,通俗讲就是转正办法,两位老同志讲其实以他们这批人申请的转正指标都下来了,就是没有落实到他们头上而已。各位有心人可以不相信两位老同志所言,因为当然申请的手续现无可查。但是又一点请注意,在他们所谓的系统同事中确有已经转正多年的,而且不是合同制民警身份,是各种方式的社会聘用人员转正(两位老同志是最后一批合同制民警,以后再也没有相关考试和政策,而这些人进入公安系统让比他们晚的多)。那么是什么样的人比他们更有资格转正并利用了这批政策指标,恐怕瞎想的空间就非常大了。我想如果认真导出这其中内因可能有会是一个热点新闻。
第三、退一万步讲,即便解决不了警察身份,是否能明确劳动关系?两位老同志讲,这些年一直拿着少的可怜的工作,坚持工作只因有所谓的口头承诺或心理期望。这点亦可忽略,但又有这样一点。在1992年左右当时的黄骅县(现在的黄骅市)由县变市,因非农业人口不足将大批像他们一样的人自愿非自愿转为非农业人口,黄骅市公安局难度不知情?如果知情,那不管何种身份均应按城镇人员及标准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为什么一直没有缴纳。实际上两位老警虽为城镇非农业户口,但由于经济条件和工作条件依然居住在农村,并且原籍居住地并没有他们的土地。少的可怜的工资、没有土地的“农村非农业”、没有社保的“城镇非农业”,这简直是天下的大笑话!如果领导不知情,现在知情不作为是不是知法犯法,是不是渎职!
前前后后的这近十年,两位老警在业余时间跑断腿找过本单位、县市政府,得到的不是冷漠就是研究等待,甚至有人公然阻止有关单位解决问题。各位有心人在看看出现在黄骅市的大笑话吧。通过上访等方式,两位老警也得到了中央信访局的督查地方政府办理相关待遇问题的文件,并知会省市政府,后责成黄骅市政府协调用人单位落实。在落实过程中,黄骅市政府、公安局联合社保局等单位对两位老同志履历及生平进行调查后同意解决两位已近退休老警的退休待遇等问题。其间发生一件很可笑的事,在黄骅市政府信访局答应解决问题是,有公安局某些人员公然到市信访局威胁说如果解决他们两位的待遇问题公安工作就没法开展了。理由是什么?可笑的理由,自中央上访后,上级政府得知此事后督策黄骅市政府办理此事起,黄骅市政府让市公安局提交解决待遇人员名单,公安局居然提交了100余人的名单,但经联合调查后发现这众多的人中绝大多数属于只从事几年公安临时工、受处分辞退的等等情况,后二次提交名单居然还有二十几个人,最后市政法经调查研究发文对包括四位老同志在内的六位同志的公安系统履历进行了认可。黄骅市公安局却拒不配合,这是什么节奏?市政府解决的依据是曾是乡镇工作人员,后委派到公安系统工作,其他人又是什么情况,为什么市政府没有进行认定?到以上为止已是2014年底的事,随后发生的事更是滑天下而大稽。
在随后两位老同志积极的向各单位询问下,政府着手解决两位老警的待遇问题。笑点来了,经历时几个月的研究(还是督促着),答应只解决两位老警的养老保险问题,标准是退休后每月500元。这里不仅问,姑息不论这些年用人单位在工资等待遇方面造成的“同工不同酬”的违反劳动法的问题、姑息不论城镇医疗、失业保险、公积金等,但就养老一项似乎是拍脑门的决策。2014年黄骅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420,懂得养老金计算和缴纳的人应该非常清楚。首先,不管用人单位实发工人工资为多少,不足最低工资标准的地方应有用人单位补齐;其次、即便从两位老同志转为非农业后、国家实行养老金政策后,其公安系统工作年限也预20多年,单纯15年的单位分担的养老金比例应该多少?最后、这两位老同志不管什么身份,其实际是在国家的工作岗位一直工作到今,工龄待遇有无等等。这市政府给出的每月500元退休养老金从何而来,难到国家的法律政策都是空谈,没有效力,尤其是对某些地方政府更是没有效力?能笑得出来的是因为看到这样的事解决离奇,更多的应是愤慨!
近期又有一个笑料,为什么黄骅市某些政府部门和某些领导总是那么幽默,总操心天下仁人志士茶余饭后没有谈资而折腾出这么多东西!前些日子,黄骅市公安局领导找两位老同志谈话,并给出这样的条件:日后“按一村一警”待遇,每月给两位老警1500元工资,必须上班,必须签订不再上访、不再通过各级机关各种途径反映问题的承诺书。沉默,苦笑,快要暴发了!两位老同志是解决退休问题,难道他们古稀、杖朝、耄耋乃至乐期颐之后还得到贵单位上班来领取这微薄的养老金?这是什么荒谬做法?
看到这里感谢各位有心人的耐心,也许大家都看明白了,就是关于两位原合同制民警的退休等待遇问题。这件事在我国不是头一件,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件。看看这些年的新闻,许多省份都有,当然同样爆出许多生硬、非人性化清退人员的行为。在网络上能见到的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许多合同制民警由于文化层次低、维权意思低、社会地位低或者还存在某种幻想等多种原因不是上告无门就是被一拖再拖,还有利用其它关系和手段被“和谐”的。难道公安部的清退政策是今天想这样就这样,明天想那样就那样,全然不顾及社会舆论、劳动尊严?我们再看看公安部清退文件中提到的内容“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认真做好安置工作。”这些人员那个有所谓的安置?什么安置?是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是他们掌握一门谋生技能,是调回原乡镇政府,是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还是推荐给其他企事业单位,或是恢复农民应有的土地权益?这些合同制民警绝大多数是农村人,后因转非成为没有土地的农村人,他们以何为生呢?
通过了解和两位老警的反映,沧州市类似他们这种情况的还有不少,但有的县市已经积极的解决了问题,按《劳动法》中“同工同酬”原则,通过补缴各种社会保险和一次性补齐与同工正式人员待遇差额完成了实质的清退工作。以黄骅市临县青县为例,和两位老警同等情况的合同制民警得到的结果是较为满意的,同为级别相同的县市区,差距在什么地方?领导的答复是“青县是青县、黄骅是黄骅”。是经济条件因素,地方政策因素,还是其他?是不是一题到地域因素,这《劳动法》就是一部空法,是没有约束力的无用之法?没有任何社保待遇、极低的薪金待遇的雇佣关系在我们的政府是否行得通是值得推敲的事。两位老警表示,某些领导连他们合同制民警的身份也没有认定,认定为临时工。好个“临时工”,根据国家劳动雇佣等法律政策,临时工因为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期限不固定、工作性质不固定确实可以与正式工不一样待遇且无需缴纳社保。但一个雇佣了二十多年、近三十年的临时工,其临时的概念从何体现。说句笑话,封建社会给地主干活的都分成长工、短工等,待遇不一,这给公安系统贡献一生的难道连封建社会的伙计、工匠都不如,怎一句寒心了得!
过多的就不再一一评说,两位老警的情况已非常明显,现阶段政府各部门的表态也好、试探也罢,也就到此地步。说句实话,现在的社会饿死人不容易,即便没有任何待遇他们的后人仍会倾其所有使老人有个安详的晚年,这也是他们后人表达的心愿。可两位老警如何给自己的人生划上这“圆满的句号”!
按道理到今天为止,两位老警已过退休年龄近一年时间,距离当初中央上访的发放答复文件更是长久,问题已然没有解决。可据两位老警说有关单位在没有经得当事人知情同意情况下擅自回复中央信访办已经解决几位老警的退休问题。好大的作为、好大的手笔,这确实不是一般的地方政府敢为的,只能说黄骅市是中国的一个特例吧!
其实通过了解两位老警并没有对自己可能得到的待遇有什么过分期望,也不想通过上访或其他途径扩大事情影响,也不奢望会给予什么“名份”,只是希望各级领导看在为政府工作一辈子的份上,能给予一个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以前的种种不平等待遇一带而过,可给出的解决方案却是和没解决没两样。一月500元或继续上班给每月1500元,这是在解决问题,还是欺两位老同志无人无势无知无能?大家可以试想,每月500元退休养老金对于没有任何土地收益及其他生存技能的人能否养老,医疗呢?年龄摆在那里,他们还能有第二春吗?每月1500元继续上班,已过六旬,多职业病的人能否继续胜任警察的这份工作还在其外,他们要上到老死在岗位上吗?如果不能胜任工作是否随时清退?如果不清退是不是我们神圣的公安机关成了养老院?一个一个,有理由怀疑制定这些的人是不是认真研究过法律,是不是思考后给出的结论,是不是在拿着权利当儿戏,是不是在漠视劳动者的权益?难道我们的有关部门(执法部门)非得让这事对簿公堂才能好好的审视前因后果,才能给出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这些年的奔波求助,风餐露宿,心身损失谁负责?
前不久谈话中,几位老同志说累了!伤了!快折腾不起了!眼神也凝滞了,只是胸中的这口气还是无法平息。苦闷的是,临老又给儿孙后代平添不少压力;气愤的是,求助多年竟没有结果;伤心的是,鞠躬尽瘁一生最后一场空;可笑的是,维稳多年,自己今天沦为“维稳”的对象!当问及还要不要继续上访或求助下去,他们却不约而同的咬咬牙,继续!原因很简单,平生没有多少积蓄(工资确实少的可怜)的他们,这样的处理结果别说温饱,就连随着年龄增长的医药费(不给解决医疗保险问题)都是问题,怎么谈得上将来的大病与临终呢?本已清贫的家庭未来又会怎样的结局?临终除了留下遗憾还能给儿孙后代留下什么值得记忆的东西?痛定思痛,这一切都是必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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