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杰:网约车新规应避免“制度性歧视”
10月8日,北京、上海发布网约车新规草案,两地均要求司机拥有本地户籍,车辆拥有本地号牌。新规还对驾驶员、车辆准入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深圳网约车新规征求意见:未强制要求司机为本地户籍。本地车牌、本地户籍,这一规定的出台让网络炸开了锅:“以后开网约车是不是要随身带户口本?”“户籍隐性福利又增加了一项。”“京人京牌,沪人沪牌,出租车又称大王了。”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正面的评价,如“激发出租车公司积极性,规范网约车市场”“促使更多网约车司机转型”。但到底如何,恐怕明眼人不辩自明。
实际上,任何新兴事物的发展,都必然会面临宏观调控或者政府调控的局面。这是难免的,也是经济事物发展的必然。但政策要出台,但是必须以积极、谨慎的层面出台,否则,其带来经济层面负面效应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的社会舆论影响。“京沪网约车新规草案”恰恰就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陷入了“制度性歧视”。
什么是制度性歧视?百度百科定义:制度性歧视是由于体制转轨、制度不衔接而引起的歧视。由于歧视具有广泛性,所以歧视表现出来的排斥性是通过正式制度的方式和非正式制度的方式来实现的。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制度性歧视,指在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层面上以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形式将含有歧视性的内容予以制度化;二是,消极的制度性歧视,即制度对就业市场中的歧视性做法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据,市场经济中规制歧视的法规存在缺位的情况,这是由于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所造成的。其实,这一概念很好理解。具体到该案中就是,户籍歧视。
其实,不管是深圳还是广州的网约车新规征求意见,都有明确的对网约车的各种限制,但在网友的评论中,我们不难看到,网友们对深圳、广州等地的相关规定,虽然也失望,但却没有针锋相对。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道理恐怕不难理解,因为不管深圳还是广州的征求意见中,对驾驶员的户籍、身份等是一视同仁,尽管对车辆也有过分的限制,但总体而言,其并没有触及人们的敏感神经。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的发展,以及法律的完善。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了国家策略。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户籍制度的改革: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规定,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可以说,政府近些年来户籍改革的主流就是为平权,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平等的身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北京、上海又用户籍来说事,岂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能不挨骂?
“制度性歧视”背后,是落后的管理思维。中共中央已经多次主张,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对于网络约车的管理,就应该如此。实际上,网约车几年来的发展,已经证明,市场本身就自我净化的能力,有保证基本安全的能力。过分的管理,本身就是一种杞人忧天。
另一方面,今年两会,“分享经济”被正式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5月25日,李克强总理曾说:“我们倡导创新的理念也包含着共享的精神与意识,共享经济也是众创经济,共享经济也是众创经济,它可以让人人参与、人人受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为每个人都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壮大中等收入的群体,也让每个人都有发挥自己潜能的机会去追求人生的价值,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以上海为例,据滴滴平台统计,目前从事网约车的车辆符合新轴距要求的,不足1/5;上海已激活的41万余司机中,仅有不到1万名司机具有上海本地户籍。当新规真的落地,那么共享经济恐怕就难以让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了。
总的来说,不管是北京上海的规定,还是深圳广州的规定,都是保守的,都过分限制了网络约车的发展。希望相关方面理解网友反对这样的新政的原因,不要坐实了这样的制度性歧视,站在了中央政策和人民意愿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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