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青杨:中国到底要不要开征遗产税?
近日有传言深圳即将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征遗产税,1000万元以上的遗产,适用税率为50%;200万-500万元的征收税率为30%;500万-1000万元的征收税率为40%而且应纳税金不能从遗产里出,且必须在三个月之内交齐,否则全部收归国有。19日,深圳相关部门辟谣:如此重大消息肯定会有权威发布,网络传言不靠谱。
尽管辟谣了,但据南方日报报道,早在2013年,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透露,征收遗产税,已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据《新版草案》,遗产税起征点为80万,80万至1000万以上,税率分别为20%、30%、40%、50%。而据中国青年报当时的一份关于是否开征富人遗产税的调查显示,11203名被调查者中,占比48.46%的人表示“目前不适合开征”,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认为“目前适合开征”。在当前对贫富分化讨论激烈的时点,这个结果无疑令人深思。
首先遗产税的目的是要杀富济贫,然而按照“草案”80万的起征标准,在大中城市,辛苦一辈子才买一套房的工薪阶层也都属于富人了?与其它国家比较而言,美国的遗产税起征点是500万美元,即3059万;英国是40万英镑,约近400万人民币;德国子女继承是40万欧元,约330余万人民币。显然,80万起征点过低,以北京上海为例,随便一套像样点的房子,哪套不超过二三百万?
更何况真正需要缴纳高税负的高收入阶层,具备更加强烈的避税欲望和更加丰富的避税手段,他们比一般的穷人更懂得如何将自己的财富隐藏起来或转移出去,遗产税不大可能对他们发挥太大调节作用。只会重蹈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主力的覆辙。相反,真正受到影响的,将是那些依靠自己的能力合法致富的人士。想一想,除了遗产税,中国目前凡涉及调节个人财产、收入的税收,能收的只是拿着死工资的工薪阶层。那些抱怨遗产税是“劫贫不劫富”的,原因就在于此。
征收遗产税的一大基本要求是,国家对公民个人的婚姻家庭情况,房产,金融资产,公司股权,知识产权,人寿保险,家庭信托,境外财产情况、个人移民情况等等都要全国联网。而国内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财产登记制度,存款也不是真正的实名制,有多少财产和现金无处可查,与遗产税密切相关的收入监控体系仍是空白,难以对富人群体的财产进行有效的核算和监控。
别的社会群体先不说,首先要搞清楚官员的家产就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贪官污吏事发之后才发现都是家财万贯,但是事先有谁知道。有人寄希望遗产税起到反腐败的作用,假设国家已经开征遗产税了,贪官们巨额财产会交税吗?看看官员财产申报制的命运就知道了。尽管媒体呼吁已久,这项可称得上是“国际惯例”的制度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如果本应公开的官员财产都不能查清楚,又如何去查别人的家产呢?
信息不完备是几乎所有国家开征遗产税所面对的共同难题。即便在实施遗产税二百年后的美国也同样被这个问题所困扰。在美国,由于信息不完备问题的存在,所以遗产税成为最复杂的税种:仅遗产税纳税申报填写说明书就有20多页,纳税报表有40多页,两者合计多达60页以上,正确填写往往需要一个月时间,所以大多数纳税人都聘请专业人员来完成纳税申报。复杂的税制大大提高了征税成本,资料显示,美国1998年遗产税收入为230亿美元,而征税成本却高达480亿美元,征税成本高于税收收入多达250亿美元。
也正是基于遗产税的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所以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供给学派减税主张的影响,美国要求废除遗产税的呼声一直不断。与美国相比,由于由于缺乏个人财产的信息透明,中国征遗产税的成本会更高,从而就会带来征收成本过高而税收收入太低的矛盾。
再加上我国税收征管成本本来就比较高。从国际上看,美国的税收征管成本为0.58%,新加坡为0.95%,澳大利亚为1.07%。即使饱受诟病的日本和英国,也分别只有1.13%和1.76%。而我国的税收征管成本则是世界罕见的5%到6%。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要完成遗产的核实、评估和征收工作,其所需的经费投人可想而知,最后的结果极有可能是“入不敷出”。
统计世界各国的遗产税征收情况,大体是一个萎缩的趋势,而不是在扩张。香港已经从2006年2月11日起将正式取消遗产税。欧洲的意大利、瑞典也已取消遗产税。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及澳大利亚也已先后取消这个税种。而美国在布什上任后,也宣布了1.6万亿美元的减税计划,其中包括计划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遗产税。为什么有如此长久历史的遗产税,会在众多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停止征收或是准备停止?
遗产税遇冷,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理由,但所以成为全球趋势,一个关键的原因就在这个税种非但不能“杀富济贫”,反而会促使富豪千方百计采取各种避税技巧,或将收入转移境外,以离岸信托基金的特别方式来逃避遗产税,形成税收道德风险。这样看来,遗产税的取消是全球趋势,究其原因就是这个罗宾汉式税种不仅无法劫富济贫,反而会导致“外富内贫”。
仅仅观察一下国内近年掀起的富人移民潮,我们几乎可以立即就遗产税问题进行如下断言:假如在上学、看病、购房、养老等等基本生活保障都无法保证的现阶段,一旦开征遗产税就会导致新一波更为迅猛的富人移民潮,减少国内民间投资,加剧民间资产外流,并对社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交同样的遗产税,买更好的社会福利保障,这岂不是一个正常人会做出的最明智的选择吗?
在国外,遗产税征收都是以完备的社会福利体系为重要前提,只有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百姓生活需求均能获得完备保障之后,遗产税开征所面对的现实阻力才会减小。而当前中国的养老模式基本上都是子女养老,政府的福利还只能幅射少数人。那样一来,征收遗产税就会对老年人伤害最大。因为他们手中的房产常常是让子女尽孝的底牌,但现在,子女有理由逼他们提前打出这张牌。
总体来说,在中国,目前征收遗产税的条件相当不成熟,除了税基确立难度大,财富持有者信息不透明,同时,遗产税是人死后才能征收的,然而现在七、八十岁的人群中其实并没有什么遗产,而真正有遗产的是那些四、五十岁的市场经济的“弄潮儿”,如果开征了遗产税,却要等二三十年才会有大批的“遗产”可征,政策滞后不说,恐怕不少人都要么转移了财产,要么移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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