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保禄:辽宁人大代表贿选案让人触目惊心的大数据
最近一段时间来,辽宁人大代表贿选案震惊了国人,其不但涉案人数多,而且在新中国历史上创下了好几个让人触目惊心的“首次”和“大数据”:1)在已经落马的4名省级高官中,及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郑玉焯,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都在审查通报中被点名与此拉票贿选案有关;一批厅级官员、企业家也卷入此案当中。2)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得不为了辽宁的人大贿选案而于9月13日召开“临时会议”。 3)在近2900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辽宁有102名,在9月13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临时会议”上因贿选而宣布无效的有45名,占到全省总数的44.1%。4)辽宁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614名代表出席,而其中523名涉嫌贿选,占总代表人数的85.18%。5)辽宁省的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本来有62名人员,已有38人代表资格被终止,因此,其常委会成员已经不足半数,无法正常履职;6)9月17日,辽宁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筹备组发出公告,接受涉及贿选案的丁坤等452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另有省人大副主任李峰的代表职务被罢免……如此与人大代表有关联的塌方式的贿选情况,新中国历史上还没有过!也许正是因为这些个令人匪夷所思的“首次”和“大数据”,在9月13日下午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也就是所谓的“临时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发表讲话指出,“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他同时还强调说“依纪依法彻查和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 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众所周知,人大代表,不论是地方级别的还是省级的,也不论是全国的,都应该是能够代表人民的呼声、意见和利益,在最高权威的立法机构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国计民生建言献策。其责任之重大、使命之神圣不言而喻。然而,不论是此前已经被查处的四川南充人大代表贿选案还是湖南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前者涉案人员477人,后者则有467人被处分、6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还是此次大面积的辽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贿选案,都血淋林地告诉我们,有许多所谓的“人大代表”们却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荣誉而做着严重违法乱纪的勾当。这样的人,不管是哪个级别的代表,都不是要为人民负责和服务,而纯粹是为了自己和他们的狐朋狗党、亲戚子女、利益团体。
我们不难想象,倘若这样的贿选案未曾被曝光,也许这些“人大代表”们现在仍然在聚光灯前侃侃而谈治国理政的“民意”呢,但如今塌方式的虚伪和欺骗丑行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后,不但他们应该受到应有的惩治,全社会也应该痛定思痛,从体制和机制上下功夫,将属于人民的权利实实在在地还给人民,而不要落入某些表面一套、背后一套,通过套关系、走后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等龌龊手段上位的贪腐分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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