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6-5-15 11:03:52

吴法天:谁在吃雷洋的人血馒头?

  雷洋生前肯定不想让自己以这种方式出名。警方的通告里面用的都是“雷某”,是家属以及雷洋的同学率先在网络上披露他的名字、照片、单位以及家庭信息。雷洋可能至死都不希望谋生人知道这些信息。“人大硕士雷洋”,怎么可能嫖娼呢?“国资委某主任雷洋”倒是有可能,骂死他。现在看来,最初在网上流传的雷洋的同学的求助信,竟几乎每一句都是谎言。事实已经很明朗了,雷洋的同学还在代表雷洋家属向媒体发表声明,指责警方在“混淆视听”。哎,我不知道雷洋泉下有知,是否会同意你们这种做法。

  我昨天说过,不对雷洋嫖娼事件做道德评判。正如公知们所说,嫖娼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马丁路德金啊,民国那些名人啊,都嫖过,多大个事儿啊。可是,这是整个事情逻辑的起点,你得首先承认这个事实,而不是昨天还在说人大硕士、新任父亲、爱妻模范肯定不会嫖娼,今天就说嫖娼不丢人,恨不得提倡嫖娼合法化了。昨天否认嫖娼今天就谴责抓嫖,怎么都有理。人性都有阴暗面,有不想被人关注的一些个人隐私,生前至死要掩盖的东西,都在公知们的反复逼问下反而世人皆知了。

  十四年前,武汉理工大学有一位教授,在嫖娼时被抓,宁可跳车也不愿束手待擒,结果猝死了。有人以自己的想象说,这位教授是按摩店老板进贡给警方的“猪仔”,就是要通过这种方式罚款,从而暗示雷洋是中了圈套。可是,昌平警方执法过程中“一锅端”的做法,不是在彻底铲除卖淫窝点吗?他们针对的是雷洋吗?不是,还有其他几男几女,执法是无差别的,不是选择性的。只是,只有雷洋选择逃跑和抗拒,就像武汉那位教授一样,不想身败名裂。

  段子手们把魏则西之死、陈仲伟之死、雷洋之死放在一起评论,告诉你这个社会有多不安全。可是魏则西本来就身患绝症,陈仲伟遇到的是一个神经病,雷洋是自己在嫖娼被抓时引发猝死,这都具有普遍意义吗?没有人让雷洋在那个时间点,选择走进那家按摩店并且花钱接受性服务吧?其他被抓的男男女女也没有因为卖淫嫖娼被抓选择暴力抗法吧?包括薛蛮子在内,有多少嫖娼被抓的会选择这种激烈的冲突方式?正常人都知道嫖娼违法,愿赌服输,成年人会接受自己行为付出的代价。

  还记得前不久沸沸扬扬的颐和酒店事件吗?肇事者只是一个到处发黄色招嫖卡片的二愣子,错把女房客认作抢生意的卖淫女了。公知们由此对帝都的治安提出严厉评判,要求警方净化和清理这些藏污纳垢的行为。于是,北京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结果,你们又开始质疑抓嫖的正当性了。不打击有错,打击也有错,动辄得咎。如果换成国资委某主任嫖娼,公知们是否会马上转变立场,欢欣鼓舞其嫖娼被抓、逃跑猝死呢?

  我们看到,一些媒体还在不停此以质疑警方的方式,在消费雷洋事件,在吃雷洋的人血馒头。因为这个事件有足够的吸引人的炒作点。他们刚从百度事件中满载而归,马上在陈仲伟事件中看到新的热点,三天后因为不到雷洋事件早已忘记了魏则西是谁了。旧的热点马上被新的热点覆盖,就像鲁迅说的,“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

  我还悲哀地看到,除了媒体人,因为热点案件出过风头的某些大律师们,也卯足了劲,要从雷洋的人血馒头里分食一块。警方的第二次通报出来后,他们大呼便衣执法违法,睁眼说瞎话地表示雷洋可能“被警察打死”,“不排除栽赃抹黑”,因为雷洋年青健康,所以“排除猝死”。足浴店全体被抓,是警方为了“统一证词,掩盖真相”……大律师眼睛没瞎,我觉得是心瞎了。当年钱云会的人血馒头没有吃饱,脸上的血污还没有擦干净,如今雷洋的人血馒头还要抢着吃。为了自己出名,真的可以不顾当事人利益,可以不顾可怜的孤儿寡母吗?给死者一点颜面,给死者家属一点尊严,放过他们吧。

  我是人大校友,我是一个男人,我也是孩子的父亲,我深知这种事情对于每个家庭而言是悲剧。雷洋的同学和家人,可以在真相未明时要个说法,但在潮水退去时,要接受现实。你们说警察无缘无故打死人,警察只能说明是抓嫖以证清白;你们说雷洋不可能嫖娼,警察只能拿避孕套内的精液鉴定和卖淫女的口供证实;你们说雷洋不是猝死,他们应该也会马上拿出第三方的尸检报告和鉴定结论。不顾事实一味质疑,有时不是对死者家属的权益维护,而是刺向他们的一把把利剑。可不可以,让雷洋灵魂安息,让家人回归平静,让伤害不再继续?

  言尽于此,都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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