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孝感市大悟县检察官包庇诈骗无作为行为(转载)
尊敬的湖北省孝感市各级纪检委领导:本人乐平雄因为因付敬良涉嫌诈骗本人20万元现金一事,一直向当地执法办案人员反馈得不到解决,特向各领导反馈。
被举报人:付敬良,男,身份证号:422223196306261012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10月9号,本人找到县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案子移送检察院后,嫌疑人付敬良有恃无恐,四处扬言“公检法有他的熟人,想怎么告就怎么告”。
二、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过来的案子后,多次以证据不足为由,要求侦办单位补充材料,本人全部按照要求补充齐全之后。检察院又按嫌疑人的意图想尽办法人提出无理要求为犯罪嫌疑人开脱,要求侦办单位,补充一份浙江园林蔡姓老板的材料。蔡姓老板跟本案毫无关联,人也不在大悟。
三、同时检察院承办人多次在我面前为嫌疑人付敬良开脱。“不就是退钱呀!可付敬良就是不退。”
四、付敬良更是扬言“大悟县官场有人,能把他怎么样?别人不能干的他都能干,比如违章建设、毁山开发、房地产逃避国家税收等等,他有保护伞”
本人多次希望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争取我作为中国公民合理的自身权利无果,现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希望上级能够秉公执法,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案子至今仍留在检察院,以上材料和陈述均属实并且书证、物证、认证都齐全,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举报人:乐平雄
身份证号:420922197011171057
联系方式:1507266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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