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庆云利用政治影响力,影响连江法院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
方庆云,前福州市委副书记,利用其影响力,影响连江县法院公正公平审理案件。主要事实如下:我的爷爷和奶奶早于我父亲去世,我父亲孙昌永于2011年去世,母亲仍在世。我的父亲留给我们母女的遗产有:位于福州市连江县爱国路170号的房屋(房产证号:连房权证L字第20101702号,详见附件),以及上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连凤国用(93)字第1485号,详见附件)上述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证件中所登记的所有权人均为我父亲孙昌永一人。并且土地证是由我二姑丈叶恭林协助办理的。这个事情从三个姑姑提供的证据也可知晓,且我二姑也当庭承认了该事实。
现上述房屋处于拆迁范围,见有利可图,我大姑孙华(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P710182(5))、二姑孙如斌(身份证号码:350122195409170019)、三姑孙丽华(身份证号350102196001050401),便觊觎我爸名下的拆迁房屋,试图将我父亲所有的房屋视为我爷爷遗留的房产,并起诉至连江县法院,要求分割。连江县法院立案受理了,案号为(2018)闽0122民初1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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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那三个姑姑和大姑丈方庆云知晓上述房屋为拆迁范围后,万般阻挠我们。为此我大姑丈还写信给连江县县委周应忠书记,周书记还将此信转至拆迁办,试图对我们家的房屋拆迁进行干涉。后期虽经协商,但仍有部分拆迁安置补偿款被留置在拆迁办中。
2018年7月20日,该案件在连江县法院开庭,开庭后的第三天,我那三个姑姑在工作日期间的中午在连江县香贞饭店宴请连江县有关公务人员大吃大喝。附近的邻居们也私下说,三个姑姑在法院做了很多关系,不管如何审理,最终她们都会胜诉。
目前,在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都完整明??且办理程序依法合规的情况下,我那三个姑姑及方庆云却颠倒是非,说是我爷爷孙宜尧所建,却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明。 连江县法院在该案所涉房屋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却迟迟不能裁判,我担心基于前期方庆云给县委周书记影响拆迁补偿款的领取,我有理由怀疑连江县法院也会顾忌我大姑丈方庆云前福州市委副书记的身份,不能公平公正的审理此案。
为此,我特请求福州市纪委,监督连江县人民法院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公平审理此案。保护我父亲名下合法的遗产不被侵占、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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