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尘夜阑 发表于 2019-1-3 12:45:35

创富商贸广场:创富商贸广场:债权达成谅解

  创富商贸广场住宅小区,业主林某家发生一件闹心的事。家中的卫生间出现漏水,不仅给林某一家的生活带来了不便,还花费了不少维修的费用。在发生漏水后,林某当即找创富商贸广场报修,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公司的维修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经创富商贸广场检查后发现,是由于楼上业主家的管道破裂漏水导致林某家发生漏水。但是楼上业主家中当时并没有人,无法及时维修。林某要求楼上的业主和创富商贸广场共同赔偿损失,却遭到了楼上业主的拒绝,创富商贸广场房产也表示漏水并非公司管理不当造成。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林某从那时起开始拒绝交纳物业费。

  后来,创富商贸广场通过发《函》要求林某支付物业费。函件相关内容写明:

  一、林某要求先解决漏水问题,否则不同意交纳物业费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

  二、林某家发生漏水后报修,创富商贸广场及时派人员检查维修,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履行了服务、管理的职责,因此林某理应交纳物业费用。

  最后,创富商贸广场房债权协商和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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