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左云:实名举报赵羽春之二》(转载)
左云县纪委、监委、纪委书记景珍同志:实名举报人再次向贵单位并您本人发起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人:(书面材料中,附实名举报人详细信息)。
被实名举报人:左云县江润盛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法人赵羽春。
诉求:
1、请左云纪委及相关部门查明事实真相;
2、请左云纪委及相关部门依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纲、党章、系列党纪国法,严肃问责系列责任人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刑责。
事实与理由:
由赵羽春担任法人的山西省左云县江润盛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环保违法行为,或涉严重违法。在之前进行的实名举报基础上,进一步向左云县纪委、监委、纪委书记景珍同志实名举报:
1、由赵羽春担任法人的山西省左云县江润盛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排污设施的正规配置,主观故意专门打185米深井,用于化工厂的地下排污。该企业生产排出的污水无论排入采空区或者排入地下深水区,都将会给自然资源带来极大破坏、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该行为或涉触犯我国《刑法》。
2、2019年7月份,由赵羽春担任法人的山西省左云县江润盛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又引进一家不知名的化工企业,违规生产。
上次举报由赵羽春担任法人的山西省左云县江润盛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容回顾:
一、实际打井费用不足30000元(大概在两万元到三万元中间),实际井深8米左右,而实际向政府申请和审计并且已经落实的打井费用为391748.88元,实际虚报井深185米。铁的事实:在实际施工作业过程中,挖掘机在河沟里只挖了半天时间,深度不到10米(大概8米左右)。该“井”实际为表面用涵洞覆盖的浅水塘。该项工作实际用工工资仅仅2800元,总体花费20000余元不超30000元。仅此一项,套取国家费用为391748.88元,获取非法利益超过361748.88元。
二、护坡和打坝工程实际花费90980元,而实际向政府申请和审计并且已经落实的护坡和打坝费用为1162187.34元。铁的事实:用料为从河沟里拉来以前关闭煤矿的基建部分拆下的石头,工人工资75200元,拉石头、拉土雇车费用15780元,实际总体花费90980元。仅此一项,套取国家费用为1162187.34元,获取非法利益1071207.34元。
三、场地平整和回填实际花费不到500000元,而实际向政府申请和审计并且已经落实的费用为1311096.48元。铁的事实:由左云县鹊山精煤矿山拉出的煤矸石垫底、上面垫土,仅此而已。仅此一项,套取国家费用为1311096.48元,获取非法利益811096.48元。
四、修水泥路,实际花费为665078元,实际向政府申请和审计并且已经落实的费用为908536.91元。仅此一项,非法获利243458.91元。
五、2200平米工厂车间,实际花费不到1200000元,而实际向政府申请和审计并且已经落实的费用为2318574.54元。仅此一项,非法获利1118574.54元多。
上述五项,通过违法套取国家费用非法获利总额度达到或超过3606086.15元。
上述系列行为,实属触犯我国《刑法》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请左云纪委查明事实真相,严肃追究系列有关责任人违规、违纪、违法责任。
另有传言:上述违法获利行为尚未进行完毕期间,曾有某位县处级领导收受了有关嫌疑人的“好处费”达人民币500000元。请查证、核实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违规、违纪、违法责任。
实名举报人:海忠奎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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