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6-9-4 21:13:55

周蓬安:上传“车震”视频致女子自杀,恶警!

本帖最后由 牛博网 于 2016-9-4 21: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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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下午,河北馆陶一女子在该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内服下农药自杀,经抢救无效于当晚离世。来自多个消息源的信息证明,该女子去巡警特警大队的起因是近期在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对男女在小轿车中亲热,被多个身穿制式警服的人拍摄。此段视频在邯郸地区出现病毒式传播。自杀女子正为视频中的女士。(9月2日《北京时间》)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部分手中握有权力的中国人就特别喜欢窥探他人隐私。尤其是“文革”期间,红卫兵、造反派更是任意闯入公民家里,不但随意搜查、抢夺公民私人物品,还任意将他人的私信、日记等公布于众。而最能反映这个时代集体无耻的一个现象是,无论是半大的孩子,还是掌权的干部,他们对涉及到男女作风问题都是特别感兴趣,在大街上、批斗会上大家除了看到女“黑五类”被剃阴阳头外,有男女作风问题的还被挂“破鞋”。即使在“文革”结束10年后,一些曾经有过作风问题的干部档案,甚至其参加工作的子女档案中,仍完整地保存着他们当初发生“绯色”事件的细节,而且很多都是“少儿不宜”。我理解这种普遍现象与当时口是心非的“禁欲主义”有关,他们性心理无法得到正常排泄,表面上却还要道貌岸然,因此带着窥探心理逼着当事人描写细节。笔者甚至怀疑,因为这种窥探心理根深蒂固,这类档案极有可能至今仍未被清理。

  或许正是这种糟粕文化的影响,当今社会仍有一部分人对他人隐私特别感兴趣。甚至利用他人隐私“要挟”、诈骗,网上频频出现官员甚至情侣玩“车震”遭到敲诈的新闻,有的还酿成血案。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是,一些特别喜欢查“卖淫嫖娼”的警察,对抓“车震”也是特别感兴趣,以至于出现《假警察夜查“车震”敲诈数对情侣至今无人报案》的奇葩故事。该新闻报道,阜新两名男子在网上买来假警服、假警官证和警棍,打起了这样的“算盘”,深夜出行,跟踪那些驾车出行的男女,敲诈钱财。目前,被敲诈的受害人有10余对,没有一起到警方报案。笔者猜测,若不是还涉嫌一桩商场恶性抢劫案,这两人说不定至今仍是阜新市抓“车震”并实施敲诈的“警察”。

  以笔者的理解,这些玩“车震”的男女一般并不涉及“卖淫嫖娼”,因此至多也就违法了社会主义道德,可能连《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都没有条款能套上他们,因此警方的正常反应,也应该是劝他们回家亲热,最多也就是驱逐了事。即使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也应该是治安警察来管吧?你特警管这些事,是不是“狗拿耗子”?这恐怕也是造成中国“警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记得去年12月,山东枣庄“特警”对“车震”男女粗暴执法的视频热传,并引发争议。薛城区公安分局回应,涉事的实为协警,视频系协警拍摄,纪委已对四名协警立案,正在调查处理。

  穿着特警的服装,带着特警的装备,曝光后却成了协警,估计薛城区公安分局对“特警”查“车震”一事并不认可,甚至感到害羞,因此不得不坚称“协警”。

  而更为严重的是,这段严重侵犯个人隐私的视频竟被弄到网上并迅速扩散。虽然文中称“何人上传至网络,目前暂无定论”,但凭正常思维,当事警察“外泄”的可能性肯定最大。即使不是当事警察亲自上传,而是拍摄者保管不善被他人私自上传,保管者对受害人也应该负全责。

  而该案暴露出来另一个大问题,那就是有这么一帮子低素质的警察,公民信息怎么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笔者在微博上简单搜索了一下某个“关键词”,发现该视频仍在网上传播,说明这是一起已经扩散很广,极为严重的侵害个人隐私事件。同时,因为视频中的女主角因不甘屈辱最终选择自杀,且在特警队里服毒自杀,已造成了极为严重、极为恶劣的后果,当事警察或已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后续或涉及巨额人身赔偿,我倒要看看当地警方、检方如何面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察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案例此前也曾发生。比如2014年7月,浙江永嘉县工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某在多处酒店开房达200多次的信息被发往网上,王某报案几天后,被人发现在福建武夷山一铁路旁身亡。永嘉县公安局对泄露王某个人信息的涉案民警缪乙作出行政撤职并辞退的决定。同时对另3人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永嘉县检察院对民警缪乙涉嫌职务犯罪依法立案侦查。

  而去年2月,湛江市中院终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泄露一段视频的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海田派出所原副所长谢国奋维持两年六个月的判刑。谢国奋曾私下帮助他人查看、拷贝湛江市国资委原副主任冯欣与女下属到酒店开房的视频。该视频后被上传至网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此外,当事警察还涉嫌侮辱罪。将疑似“车震”视频发网上,完全符合侮辱罪构成要件中的“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报道称:从视频中的对话及多个镜头可以看出,拍摄者一方人数在三人或更多,身穿制式警服,手拿对讲机。窃以为,馆陶县的这三名特警凭借公权力十分耐心地拍摄并不一定违法的“车震”,肆意侮辱当事人,这种恶意窥探他人隐私的做法,暴露出当事特警无知、无耻的权力观和对老百姓冷酷无情的暴戾心态,只能是“恶警”所为,其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而无论何种原因让视频在网上传播,并导致受害人死亡,刑事责任怕是躲也躲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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