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6-8-14 06:44:52

墨黑纸白: 城管那一脚洪荒之力,辞退就算完事了?

    城管到底是个什么物种?不用说其他国家,即便是我们大陆的国人都很难闹明白,按照房仕龙的解释来说:“中国人是需要管的。”那么城管可以归类为管小贩的,问 题在于替谁管?如何管?现在不少大陆国人还是坚定的认为当年批斗和杀戮地zhu是一件极其正确的事,但在我的观察中,城管就像是帮一位丑陋的大地zhu管 着在它土地上生活着的佃户一般,凶狠和残暴都有着其主子的特性。当然,其他国家也会对小贩有着一定的管理,但绝没有城管这个奇葩的物种,一般都是警察管 理,文明程度也高很多了,毕竟只有警察有执法权,而有执法权的警察不会像地痞流氓那般,国家毕竟不该是个恶霸。

    有城市,就会有小 贩,尤其对于出过《清明上河图》这样名画的国度来说,摊贩文化是千年来沉淀下来的一个景致。按照近几十年来方方面面被管的淋漓尽致的我们来说,习惯性的会 认为,有小贩就是需要管理的,但在如何管这个问题上,并不缺乏有人认为打人和踢摊并没有多大的错误,因为他们认为中国的底层人都是一群刁民,不收拾不足以 立威,不立威不足以形成管理的震慑。所以近年来,随着网络时代的日新月异,人们看到了许多以前看不到的东西,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战争,这场战争并不是近几年 才有的,而是从“改开”之后就一直萦绕在我们的身边,只是以前通讯的不发达,让我们无法看到这些残酷物语。

    《老炮儿》中开片就有 一个场景,城管扇了卖早点的一巴掌,老炮儿帮着扇了回去。当然电影之所以是电影,是因为现实中即便是有规则的混混,也不敢对当差的暴力有什么不满,所以冯 小刚的这段只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但也算为城管们提了个醒吧,总是有人会站出来做点什么的,古代的是陈胜、吴广这些人,现代的也许就是杨佳这些人 了,也不缺前段时间河南小贩杀死城管的事件。我们是希望当差的有无形的铁链在脖子上的,但问题在于,我们并没有拘束他们主子的牢笼,自然也就不会有限制当 差的链子。暴力这两个字,绝不是单一的,更不可能永远是自上而下的,中国来自下层的暴力多的去了,被自下而上崩塌的庙堂也多了去了。民国时代开始追求的百 年民主,到建国初的“避免王朝周期论“,再到现在的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我们依然会有这样暴力的事件频出不穷,这是一种耻辱,时代的耻辱,也是公民的耻 辱,同时庙堂上那群人的耻辱。

    有人会说:“你怎么不去做城管两天试试?小贩把路都堵了,你来清理?垃圾你来管?”这种质问并不显 少,但这种质问还是应该过过脑子,首先城管始终是没有执法权的,即便有《城市管理条例》,这个条例也没有说什么情况下可以动手打人,更没有教城管们如何用 出洪荒之力对待违规者(非违法者)。当然城管们也都是有自己一套执法理论的,譬如贴单的时候可以用交警的法,拆违的时候可以用城建的法,对摊贩可以用工商 的法,这也许只能用特色两个字来形容吧。

    去台湾旅游过的人,都知道台湾一道靓丽的城市风景是摊贩文化,也被称为璀璨明珠——观光 夜市。而台湾对小贩管理的是警察,只有警察有执法权,但这些警察们大多执行“枪口抬高一存”的原则,有台湾的评论人说:“台湾现在各县市都有有关摊贩的相 关法令,但市政机关是行政单位,没有权去给流动摊贩开单处罚,只有警察才有这个权利,只是警察面对摊贩又常常睁只眼闭只眼,取缔起来不是那么的积极;有人 可能会觉得奇怪,警察不是执法者吗?怎么可以这样不做为?但是你想想,要是真的严格执行,恐怕台湾有一半的夜市要消失了。”

    该评 论人进一步称:“会做流动摊贩,一般来说都是社会比较基层,生活有些困难的才会做,要是警察又强力取缔,这岂不是要断人家生路?可是站在警察的角度,上面 有要求市容的压力,也不得不去做,倒也不是说两者的关系一开始就那么和谐,这也是一种慢慢取得的平衡,换句话说,就是虽不满意,但大家都能接受的妥协。”

    最 关键的问题在于,“流动摊贩”这个族群在地方基层民意代表的眼中,可是票源之一,虽然警察有法令在手,但大家都知道这种法是参考用的。其实基层警察都知 道,跟小区人士打好关系对自己的业务推行是绝对有好处的,所以也不会太刁难这些基层民众,就是口头上劝导开开单而已,只是偶尔会来次严格执行,如果执行过 当,就会见摊贩就呜呜呜得跑去找选区议员要他帮忙说情施压。如果有小贩找议员哭诉,会导致什么情况?议员跑去拍警察局长的桌子说:“你敢动我的选民我就刪 你预算!”议员真的不知道执法的重要吗?他当然知道了,只是,他认为照顾他的选民,顾好他的票源可能更重要。

    而台湾的小贩们也都 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属于无照摊位,所以尽可能的少制造垃圾,尽可能少的对路人造成不便,以免让附近居民进行投诉,一旦被投诉,结果可能是换来严格的 执法,所以自治在台湾小贩们心中是一项必须做到位的工作,警察的容忍,小贩的自治,市民的方便,三者之间的平衡,就不会存在底层人之间的战争,更何况他们 本就不是市民底层人,他们每个人都有选票,每个人都是这个国家有尊严的公民。于是,台湾的夜市闻名于世,白天可能还是过车的道路,晚上则是一片繁荣的夜市 文化,台湾郑虎不会强制驱赶这些夜市,一旦如此郑虎首先成为被舆论责难的对象,而这种夜市文化是方便统一管理的,摊贩们会自治,而每个自力更生的人也都有 尊严靠厨艺或小买卖活下去,郑虎也不必因被强制取缔,而承担丧失生活来源的小贩们的生活费用。

    再换句话说,失业者、无一技之长 者,顶着风吹雨晒在路边谋生的小贩们,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郑虎的责任,不要说郑虎不管个人的生死,你本身是被这个社会供养的,即便是这些被一些人看了不 入眼的小贩们,也是供养郑虎的一份子,你凭什么不为他们的生存留一丝尊严?民生不行,经济不行,即便是叱咤风云的老板,一朝破产不也得摆地摊?他还能怎 样?跳楼?小贩的存在不是城市的耻辱,而不是权贵们的耻辱,又有什么资格去暴力对待这些底层的人?一个合理的社会,如何不是保护这个社会的弱者,那么这样 的社会不可能合理,也就不缺乏权贵们与公民们之间的暴力对话。

    而在台湾,对摊贩们的容忍,最重要的原因不是小贩们生活艰苦,而是 大部分小贩们属于1984年之前就以摊贩为生,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到日据时代,一个国家的建立不是要打破所有人的饭碗,而是要保住每一位国人的饭碗,台湾是 不敢对这些小贩世家们有太多的为难的,毕竟人家祖祖辈辈做小贩的历史,可能比你正式入主台湾的历史还长。我有时候也会想,那些叫嚷着武力收台的人,如果打 下来了,这些小贩们怎么办?交给我们威武的城管们用洪荒之力脚踢飞吗?这或许也是他们不愿意回来的一个原因吧。

    台湾的摊贩文化与 闻名于世的夜市,其实讲的就一个模式,郑虎包容+摊贩自治=良性循环。像我们这城管一脚是踢不飞小贩们的,他们还得回来,他们还要活着,他们并不觉得自己 比那些不是小贩的人有什么低贱的,每一个人都只是打工的而已,无非是坐在办公室打工和在太阳下打工的不同而已,但本质上大家都是一个属性的。学学台湾警察 把“枪口抬高一寸”,容忍与和平沟通之下,无照小贩也会形成尽量不影响环境卫生和道路畅通的意识,我们是一个国家,我们都是这个国家的国人,我们如果在自 己的国家中都能形成不同的敌人,要暴力相向,那这样的国家,真的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最后谈谈飞起一脚的这俩城管吧,辞退不是结果,暴力执法确实存在,甚至还伤及路人,我们对当差的要求,不能太过松散,否则暴力终究是不会停止的,必须给予相应的惩罚,以警戒其他当差的,不要把打人当成一种必要的手段,毕竟再怎么打,也打不过十多亿国人不是?

    落笔之际用古人的一句诗结尾吧,声妓晚景从良,半世烟花无碍。后半句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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