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院长与异性彻夜开房聊天,鬼才信
今天(8月10日)澎湃新闻一篇题为《黑龙江一法院副院长被曝与情人开房回应:纯聊天》的文章披露,一网民实名举报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在工作日3次与婚外女子开房,网贴列举的信息包括准确的宾馆名称,房间号,入住、退房时间及女子姓名(赵某梅),最终入住时间长达22个小时。王旭承认,自己确实与赵某梅三次开房,两人系朋友关系,开房后只是聊天,什么事都没有做。“目前,绥化市纪委正在调查此事,今年5月就找我了解过情况,我都如实交代了。现在调查结果没有出来。”现在一些官员真没节操,什么谎都敢公开撒。两个壮年男女多次花钱独居一室,每次持续时间长达一天一夜,而且处在便于发生婚外性关系的酒店,被曝光后却自称仅仅是聊天,谁会相信?柳下惠为了避免他人怀疑其“性无能”,也绝对不会主动制造这样的尴尬。王旭副院长作为已有妻室的男人,若没有“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念想,用脚趾头想事也会主动回避这样的场景。王旭把本系统纪委领导当傻子不要紧,那是因为他们故意装傻子,不想查你,也因此才这么久拖不决;可你的“事迹”都被发到网上去了,面对平均智商远高于贵单位领导的网民,你还这么绝不脸红地撒谎,就显得过于无知且无耻了。
一个非常不好的现象是,近几年有关法院院长、局长、庭长与异性开房,被弄到网上的故事还真的不少,仅湖北省市、区法院就曾发生过多起,而且还多是“谈事”。
2011年6月21日下午,一段视频监控录像在网络流传,视频信息显示,襄阳市樊城区法院院长范海涛与该院女纪检书记柳华梅在某宾馆同处一室达1小时。6月21日,视频疑似当事人院长范海涛承认视频为本人,但拒绝告知两人在房间内的情况。不可思议的是,该事件并无下文。
一个多月后的2011年8月11日,一置业公司董事长实名举报黄石市中院院长方鄂生,称方常公开带着举报人的妻子以开会、公差名义全国出游;方插手其夫妻离婚诉讼的财产查封事宜。举报材料提供了2009年8月26日方鄂生开房清单,当天为农历“七夕情人节”。方开始称“谈事”,后很快辞职。
这两件事情发生后,笔者曾撰文《还有多少官员和异性“开房谈事”?》。现在看来,与异性“开房谈事”的官员还真的不少。
除了“开房谈事”,还有直接嫖娼的法院领导。2013年12月8日,网上出现《网爆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嫖娼门》网帖及视频。经官方确认,该帖文及视频涉及人员系湖北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经查,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一个月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开除张军党籍、公职。
笔者曾发评论道,以我对此前诸多官员“睡女人”事件的了解,如果他没有涉及权力寻租,这么处理显然过重了。因为触犯刑律但免予刑事处理的官员,都能保住“铁饭碗”,这名庭长仅睡了一名女人,或是你情我愿,充其量就是生活作风问题,难道仅因被媒体曝光?而在局外人看来,更应该查查他的经济问题,看看开房、养女人的钱从哪来的?查查他睡了别人的女人,是否妄判了?
我不相信湖北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开房”的就最多,认为只是这些人倒霉,或因得罪人被跟踪了,其它地区的情况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比如今年6月18日,就有网上爆料湖南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明多次在上班时间与不同女子开房发生性关系,还怂恿对方与老公离婚。3天后,湖南省高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我院得到此消息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对肖明作出暂停职务接受调查的决定,调查结果将会予以公布。
因为未看到后续处理结果,就权当肖明至今仍在“休假式治疗”吧。
以上被列举的院长、庭长、局长,我想都是因在行使司法权力时得罪了某一方,而导致对方“不依不饶”。最有影响力的案例,要数“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爆料人称,法院司法审计不公正,房子被法院执行掉,逼着他把位于上海最好路段价值700多万元的房子卖掉,现在无家可归,只能租住别处。他说,自己也是走投无路,通过很长时间跟踪,握有包括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陈雪明、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等5名官员集体嫖娼的全过程视频,时长约为2小时。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指责上海市高院法官集体招妓给上海市抹黑,最终参与嫖娼的法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以笔者对当前司法实际情况的了解,司法腐败应该还相当严重。因此可以肯定,随着手机录像及监控装置的普及化,院长、庭长、局长“与异性开房”的网贴会更加频繁地出现。我倒是建议今后被举报的法院系统领导,大丈夫敢作敢当,既然开房“爽”过了,而且也赖不掉,在网民面前能不能堂堂正正做出“男人样”?而再以“谈事”、“聊天”等措辞糊弄网友,不被骂死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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