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杰:“限期十天卖羊令”是如何生成的?
据席全保回忆,2014年蒲县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他东拼西凑买回来80多只羊。两年多来,羊养得不错,干劲正足。然而,镇里却突然通知“要封山禁牧,限制我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后来又交代要一周内卖光,否则就把羊拉走,还要罚款。”(8月8日《中国青年报》)农村老弱病残无法外出打工,自谋一个生路,恐怕多是养养鸡,放放羊。尤其是在深山里,有山吃山,有水吃水,老百姓历来就是这么过活的。然而,正在这些养殖户努力奋斗,解决个温饱问题时,“限期十天卖羊令”就如同天降般出现了。
数千字的报道读完,发现“限期十天卖羊令”会出现在村主任的电话里,镇政府的通知中,唯独没有见到书面的文字:记者在蒲县林业局看到了这份《关于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23日起到10月31日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6月23日至6月3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其中在整治重点中明确写道:“对羊群品种不适宜圈养,不具备养殖条件,既没有充足的饲草,又没有标准圈舍的养殖户,必须限期取缔。”
在书面文字中,“限期十天卖羊令”根本就不存在,“限期十天卖羊令”似乎就是一个宣扬的口头谋杀一样,找不到任何的蛛丝马迹。但现实是,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是口衔天宪似的,用 “限期十天卖羊令”剥夺了很多人的生路,贱卖了那么多人的生计。
一张并不存在的指令,就在口口相传中完成了。原因何在?是政策被下边歪曲解读了,还是纸面上的东西本就不可信?这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限期十天卖羊令”分明是无视民间疾苦,践踏公民的财产权利。
毫无疑问,搞养殖需要承担政策、经营、市场三种风险。与经营、市场方面风险的不确定性不同,政策方面的风险却是可以保证的。政府部门要做的应该就是为民考量。而在蒲县却是2014年鼓励养殖,到了两年后,却又玩起了封山禁牧。这政策变化之快,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这样的出尔反尔让政府的公信力抖落一地鸡毛。
现实是,当地政府有太多的选择性,既可以保证老百姓的利益,也可以实现自己的政策主张:比如,政府引导投资方出资盖圈舍联合农村搞养殖;将划定保护区,让农民在保护区外放牧;禁止放羊山羊的同时,不对绵羊等一刀切……再不济,政府也可以通过收购来补贴农民的损失,让农民有时间处理掉自己的山羊。
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限期十天卖羊令”出台后,周围的羊贩子都压低价格,收取农民的山羊,其霸道、冷血虽然人心寒,但这却是市场资源自由配置的结果。相比这些山羊贩子来说,强行推广“限期十天卖羊令”的官员太冷血,根本就不符合党员干部的身份,这一政令的幕后推动者,真该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山西蒲县“限期十天卖羊令”碾碎农民致富梦,就是给党员干部抹黑。其带来一个提醒是,政府的政策到户、到村的确不该停留在口头上,文件盖章张贴到每一个村,似乎更能保证政策在执行时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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