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天:当“资本的力量”和权力勾结起来
赵薇事件中,很多网友惊呼“资本的力量”!当时,我淡淡地说了句:“资本的力量,我们早就见识过了啊。潘任美事件,壹基金事件,可以去我微博上搜,司空见惯了。真正可怕的是资本的力量跟权力结盟。”
其实,并不新鲜。古人云“有钱能使鬼推磨”。早就预见到了。资本驱使权力为自己服务,就敢践踏人世间的一切法律。
要举个栗子吗?
话说成都有个匪夷所思的夏芳案,我提供过法律援助,很多人应该有印象。如果是新来的同学,可以复习一下:
夏芳在1997年通过合法征地手续,拿到16亩土地建厂,2008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是成国用(2008)第680号。结果,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在2009年通过强拆,抢占了夏芳的土地。光天化日之下,明火执仗!
夏芳就一直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历经磨难,武侯法院,成都中院,官司打到四川省高院。我见到她时她已经倾家荡产,身无分文。在我介入后,夏芳土地被侵占案有了重大转机。四川省高院于2015年4月裁定侵权成立。
在这份堪称经典的裁定书中,四川高院如此表述:“成都统建城市建设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又名“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非法侵占成都市福芳装饰材料厂合法取得的国有土地,强拆其厂房及附属设施,并进行住宅建设属实,成都市福芳装饰材料厂依法登记的土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夏芳拿到这份裁定的时候,是哭着打电话给我的。赢了!
然并卵。
2016年1月26日,夏芳去成都市政务中心查询自己的土地证效力时,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土地证突然被注销了,毫无征兆!她当时就晕倒在地上,经过医生抢救才苏醒。
好端端的土地证,怎么说注销就注销呢?
成都国土局说,“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要提前收回土地,所以注销了成国用(2008)第680号土地使用权证。
“公共利益”?什么鬼?
《土地管理法》第58条确实规定了“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要建筑用地的话,夏芳土地对面就有23亩空地,凭什么要强行回收她的土地,而且在土地侵权案件审理期间。即使收回,也应该按照《物权法》第148条的规定,应该对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也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然而,并没有。
在本案中,“公共利益”到底是什么?没人知道。但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四川省高院的裁定书中已经留下了宝贵的线索。我看到一个名称:成都统建城市建设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又名“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你看到这个不觉得很奇怪吗?
一个公司,怎么会又叫成都市的什么办公室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这个“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来头不小。
它是十几个房地产公司的大股东!!!
它到底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还是压根儿就是房地产公司?
根据2014年成都市政府《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记载,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是事业法人,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和土地统征工作。所属单位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差额补贴)。
可是,它有法定代表人,叫郑尚钦。它有注册资本,叫开办资金,是6687万元,它净资产127993.01万元,从业人数78人。看看它在2014年都干了什么?
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一是有序推进项目建设。2014年我办有效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程的建设任务。成博新馆项目已向业主单位正式移交了精装展陈工程施工作业面,完成了全部外立面铜板铜网幕墙工程的施工,目前已进入总平绿化施工阶段。机投桥“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了4条市政道路的移交工作。天悦国际项目一期15.19万至年底已全部主体完工,并于3月实现开盘,销售面积3.67万。楠汇坊项目6月实现开工,11月28日开盘销售,到年底实现销售面积0.24万。棕树体育健身中心项目至年底实现主体结构封顶。二是积极推进项目拓展。2014年,面对持续下行的市场行情,我办优化了投资策略,有针对性地参与市场竞争,着力推进房地产、建管、监理、物业管理等经营业务。房产事业部、投资发展部等部门先后对适合我办开发的7宗土地进行了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参加了锦江区粮丰村36亩地块现场竞拍,并根据集团安排,开展了宁夏街整合地块项目的前期工作。我办全年新增建管和监理项目各1个;全年拆迁监理面积1.8万;新增物管面积27万?,物业管理及咨询面积达到323万。三是努力提升资产效益。全年实现租金收入8237.5万元,同比2013年增长4%,租金收缴率达96.14%。
这不是房地产公司的业务吗?
再查它底细,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简称市统建办),又名成都市岷江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75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工程设计、物业管理等业务的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属国家一级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位居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百强第四十二位、最佳效益、市场占有份额三项首强称号。居然还真是房地产公司!
披着事业单位之皮的房地产企业!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这种名称的奇葩组织存在!成都市政府开创了全国先例。
它侵占夏芳土地,属于公共利益?明显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啊。
在查询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份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跟成都市统建办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这是一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协议,总投资25亿人民币。项目征地的范围赫然包括了夏芳的土地,也就是他们强拆的土地,而这些土地是要通过拍卖实现收益的。协议约定,当土地平均价在600万元一亩以内时,双方按照四六分成,当拍卖均价在600万元每亩以上时,超出部分以100万每亩为区间单位进行梯度分成,当拍卖均价达到1000万元每亩以上时,又约定了一个比例。这个利益分配方案震惊了我!
他们抢占了夏芳16亩土地,在四川省高院判定违法后,悍然用“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收回,注销夏芳的土地证,然后自己高价卖出,坐地分赃。保守估计,这些土地能给他们带来至少几个亿的利润!而这些利润原本都是夏芳个人的合法财产!
资本就是这样与权力勾结,侵吞了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受害者被一伙穿着制服拿着公章的强盗洗劫一空,求告无门,还有比这更触目惊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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