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协副主席刘长木利用他人作废产权证诈骗房产,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吉林市政协副主席、原昌邑区区长、区委书记刘长木,为帮助吉林市原客运站《中京城》项目开发公司,诈骗《土地使用权证》和《预售许可证》,骗取银行贷款和预售款,操纵公检法司联手制造假职务侵占案,伙同昌邑区司法局原局长王春,利用非法取得的他人作废产权证冒充拆迁户,侵占拆迁户729.92平米房产。协助开发公司骗取了“华融吉林分公司”两亿三千万贷款和两千户购房人预售款,致使吉林市《中京城》项目两千户购房人,因房子被开发公司抵押贷款,无法办理网签和入户,九年有家难回!很多购买了学区房业主们的孩子,失去了到重点学校求学的机会!我叫尹世兰,家住吉林市昌邑区。1996年我在吉林市昌邑区投资成立了“吉林市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该所人、财、物和办公用房都是我一人投资的,法律服务所原负责人王忠孝是我高薪聘请的,已经去世多年了!
1998年,因“第四法律服务所”拓展业务需要办公用房,我将自己经营的“吉林市诚信物资经销处”180万债权,通过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取得的一套729.92平米商服用房,靠挂在了“第四法律服务所”名下。该房产地处吉林市原客运站《中京城》项目拆迁区域内。
2009年12月拆迁开始,我就把原昌邑区司法局局长宋韧和“昌邑区司法局第四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材料,交给昌邑区司法局局长王春和昌邑区政府相关部门。
时任昌邑区区长的刘长木却以权谋私,伙同昌邑区司法局原局长王春,在明知我是“第四法律服务所”名下房产实际产权人的情况下,仍指使昌邑区政府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禚吉祥,多次对我进行恐吓威胁!
禚吉祥威胁我说:“这是吉林市的重点项目,房子是你的180万债权法院裁决给你的,拆迁补偿就给你180万,你要是敢嫌少,昌邑区政府就把你的房子给充公!”禚吉祥的无理要求被我拒绝了!
昌邑区区长刘长木为了达到侵占我房产的目的,2010年初,指挥昌邑区成立了对我和我前夫裴昌力非法调查的专案组,并把我伪造成了精神病!
从2010年初开始,专案组负责人昌邑经侦大队张维国就开始四处寻找我和我前夫裴昌力所谓的犯罪证据。
张维国等人使出全身解数,虽然犯罪证据没有找到,却找到了2007年因丢失已经被我申请作废的“第四法律服务所”作废的产权证。
为了侵占我房产,帮助《中京城》项目开发公司骗取《土地使用权证》和《预售许可证》,刘长木指使昌邑区司法局原局长王春,利用昌邑经侦张维国提供的“第四法律服务所”已经作废的产权证,2011年7月19日,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勾结开发公司签订了《产权置换协议》,侵占了我729.92平米的商服用房!
为了达到勾结开发公司侵占我房产,骗取银行贷款和预售款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刘长木操纵王春等人,擅自到房管局档案室复印了“第四法律服务所”的房产档案,他们通过房产档案资料,找到了我经营的“吉林市诚信物资经销处”180万债务人,“蛟河文华运输有限公司”法人李文华。
他们利用李文华负债五千多万和儿子吸毒急需用钱的心理,指挥昌邑经侦张维国等人,利用伪造的银行票据,指使李文华充当诬告枪手,制造假职务侵占案,栽赃陷害绑架我前夫裴昌力。
2012年5月24日,昌邑经侦张维国等人,将在北京定居多年的裴昌力从北京抓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里。
刘长木和王春等人,利用裴昌力蒙冤看守所的机会,把裴昌力伪造成了“第四法律服务所”的负责人,勾结吉林市房管局法规处的李松波、登记处的李处长、权属科科长王权魁等人,指使李文华利用我作废的产权证到房管局谎称“第四法律服务所”房产面积有异议,他们利用“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滥用职权出具的《行政决定书》,将2007年就已经作废的“第四法律服务所”的产权证,2013年2月21日又作废了一次,他们企图想通过房管局的《行政决定书》来证明,2011年7月19日和开发公司签订《产权置换协议》时作废的产权证是有效的!
为了帮助开发公司骗取《土地使用权证》,刘长木和王春又勾结房产局权属科科长王权魁等人,再次滥用职权出具了第二份《行政决定书》,把我手中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也给作废了。
我多次找到王权魁要求补办产权证,王权魁却蒙骗我说:“你们拆迁户的房证已经全部被房管局给作废了,产权证不能补了,你就拿着手里的产权证等开发商找你就行了!”
王权魁等人为了达到让我无法补办新产权证的目的,故意在《行政决定书》上把时间提前了一周,使我拿到《行政决定书》的当天,就已经过了十五天补证的有效期!
如今我手握产权证,房子已经被强拆六年了,至今未获得分文拆迁补偿!
2013年8月12日半夜,我的房产和另外四家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还在营业的门市房,被“昌邑区征收强制执行领导小组”主任洪军,带领着一百多名伪装成执法人员的黑社会给暴力强拆了!
2013年10月18日,在我房产被强拆两个月后,蒙冤吉林市看守所十七个月的裴昌力被允许取保候审,两个月后,被公安局以《因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为由撤销了案件!
在刘长木和王春等人的帮助下,2014年,开发公司骗取了《中京城》项目一号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和《中京城》项目的《预售许可证》。
2013年11月,开发公司就以《中京城》在建项目做抵押,骗取了上海信托公司两亿元贷款。贷款到期后开发公司却无力偿还。
2016年6月,吉林市政府通过《政府会议纪要》的方式,同意将已经售出800多户的《中京城》在建项目三标段六栋楼抵押给了“华融吉林分公司”,其中就包括一号地的1号楼和8号楼,取得“华融吉林分公司”两亿三千万贷款,并批准房管局为已经被抵押的在建项目办理了《预售许可证》。
由于“华融吉林分公司”和吉林市昌邑房管局,作为《中京城》项目预售款监管部门的玩忽职守,造成部分预售款未能进入监管帐户,导致《中京城》项目一千多户购房人,因房子被抵押给“华融吉林分公司”无法办理网签和入户!
从2013年1份开始,我就通过邮政快递给吉林市原纪委书记胡冬梅、纪委书记张殿峰、昌邑区检察长郭志强、龙潭区检察长杨光等人、中央巡视组、吉林省巡视组等部门,邮寄实名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一百多封,有邮政快递回执为证。并通过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网站实名举报三百多次,并到吉林市公安局信访、吉林省公安厅信访举报,但上述领导和相关部门却长期包庇纵容压案不查,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2018年4月23日,我又向“华融总公司”纪委实名举报了。在华融公司开始调查的时候,昌邑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仍指挥昌邑区信访局继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他们在未找我做过任何调查和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2018年4月27日,指使昌邑区信访局给开发公司出具了一份《关于尹世兰信访事项情况的说明》,让开发公司拿着继续去欺骗“华融吉林分公司”。《关于尹世兰信访事项情况的说明》,昌邑区信访局至今仍未向我送达!
吉林市这些年,就是因为有了昌邑区原区长刘长木、昌邑区司法原局长王春这些腐败分子们,他们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为吉林市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才害得吉林百姓民不聊生,民怨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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