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6-7-29 23:24:52

王传涛:网约车合法化尊重了市场规律和民意

  7月28日下午3时,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获得明确。今后,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详见今日《兰州晨报》AⅡ04版)

  千呼万唤始出来。自去年10月份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历时9个月时间,正式的定稿终于发布。发布出的最终稿,让人眼前一亮,更让广大私家车主与经常约车的乘客喜出望外。

  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出现了太多太多的“惊喜”。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络约车被定性为合法,这是一个最为本质性的变化,而车辆使用的8年大限,也有适度放宽,只是规定了“退出网络车经营”,没有规定必须报废。二是“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的政策规定,更是让拼车也合法化了,而这对于缓解城市堵车和城市空气污染,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份子钱”也得到了调整,目的就是降低驾驶员的负担。

  换言之,如果说上一次征求意见稿只是名义上将网络约车合法化,但实际上设置了非常高的门槛,则这一次的最终稿既明确了网络约车合法化,又把网络约车的门槛降到了公众的期望值之下。这是非常大的进步,是政府机关在建章立制过程中,尊重市场规律,勇于破除行政垄断并打破现有体制中的既得利益格局,才做出了这样符合民意的决策。

  网络技术的进步,打破了既往出租车市场格局。政府要做的,应该是顺应社会的发展趋势,尊重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尊重民意,必要时要打破既有的垄断。而改革,就是要求政府要勇于割肉,勇于断腕,而不应该是挠痒痒和修指甲。

  行政权力拒绝武断,尊重市场规律,尊重民意,积极站在“互联网+”上,是极大的进步。而这也是最让人欣慰的地方。各级、各地的政府机关,也只有不断拥有更多的市场化思维,才能打破更多的条条框框,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也才能最终实现“放管服”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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