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博网 发表于 2016-7-23 23:05:58

杨建文:为何副省长的9个字值5万元?

  最近,湖北武汉市民陈艳因家庭矛盾,一怒之下撕毁了挂在与丈夫共同经营的公司内的一幅字,结果惹下了大麻烦——

  2016年1月26日,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其刑事拘留,2月5日将其逮捕。3月18日,江汉公安分局将陈艳释放。

  公安局的定罪依据是什么?依据是这幅字“价值5万余元”;这幅字怎么就值“5万余元”了呢?让我们来看看整个过程中权力和权力部门的任性和随意——

  首先,这幅写有“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9个字之所以“值5万余元”,因为它是湖北省原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忠学所写的。

  在本博主看来,且不论韩副省长的书法水平究竟如何,但是,一旦书法和权力结合,书法就人为地水涨船高并“值钱了”,这种现象在我们这个社会并不少见。企业之所以不向书法家求字,而向官员求字,无非是借用官员所代表的权力,拉大旗作虎皮,来为自己扩大影响,谋取利益;当然,官员的字通常也不白写,企业通过求字的方式给予官员相应的“润笔”,也是变相向官员及其权力纳上投名状,请求关照和庇护的意思,况且,这种“润笔”也不算行贿,十分的安全。总之,企业向官员求字,而官员也欣然挥毫,实在是各取所需,一举两得,皆大欢喜。

  从这个角度而言,丈夫的亲友向公安局报警,说陈艳毁坏财物,实属题中之意,毕竟,这是一块具有权力象征意义的招牌,并且很可能是付过“润笔”的,当然“值钱”了。

  其次,这幅字价格的核定方是物价局。

  据了解,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委托武汉市江汉区物价局成本审核价格认定分局核定该幅字的价值,最终物价局认定这幅字价格为5.0879万元。本博主感到尤为奇怪的是,这幅字的价格居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连9毛钱都算出来了,这是怎么算出来的?计算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公布一下计算的方法和明细?给全国网民开开眼嘛。我们知道,为书法定价,应该由书法家或书法鉴定专家来做,这样相对靠谱,而物价局并不具有鉴定书法价格的权威性。难道物价局里边有书法高人,否则他们何以认定前副省长的这幅字就值5万元呢?

  该怎么来理解这件事?其实,这也并不难理解,读者可以想想,让有拥有权力的物价部门给官员的书法进行定价,定的其实不是书法的价格,而是权力本身的价格——物价部门怎么可能把前副省长的“墨宝”价格定低了呢?尽管不在其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副省长的级别在那里摆着哪,副省长的背景和关系在那里摆着哪,对不对?物价局敢说副省长的不值钱吗?就算看在面子上,物价局也一定会给一个高价,否则交代不过去。因而,读者其实也可以想象,如果这副字是县长或者乡长写的,那物价局认定的价格一定会偏低,这是毫无疑问的。

  或许,前副省长曾经主管过湖北省的物价部门?这样一来,物价局更加不可能给前主管官员的字定低价。

  第三,公安局委托物价局核定价格,而不是文物局或书协等第三方,即便不是蓄意的,至少也是工作失误。

  如果公安局是故意的,这也很好理解,因为公安局要收拾一个人,就必须让前副省长的字值钱,否则不好收拾;如果不是故意的,那么就犯了常识性错误,毕竟,书法不是菜市场的猪肉或鸡肉,而需要专业部门作出权威的鉴定。

  本博主之所以说武汉江汉区物价局、公安局在使用权力时十分的随便和任性,就是因为公安局敢委托物价局核定书法的价格,而物价局也敢给书法核定价格,更任性的是,公安局竟然根据物价局核定的价格,对一个公民实施刑拘、逮捕并羁押了52天。

  ——这实际上是对于权力的滥用,以及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严重侵犯,受害人应该对江汉区公安分局和物价局提起诉讼,并提出国家赔偿。

  至于前副省长的这幅字,究竟是书法本身的艺术价值高达5万余元,还是权力的价值高达5万余元,读者无需去费神思考,江湖上自会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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